为进一步健全完善全市行政争议多元预防化解调处综合机制,切实提升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成效,近日,宜兴市行政争议调处中心在宜兴市社会治理中心成立。宜兴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沈晓红,无锡市中级法院副院长杨志钢共同为中心揭牌。宜兴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方海明,宜兴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志钢,宜兴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吴跃旺以及部分行政机关、乡镇分管领导等参加揭牌仪式。仪式上,宜兴市法院、检察院、司法局共同签订《深化行政争议调处合作框架协议》,并为宜兴市行政争议调处中心特聘化解员代表颁发聘书。
沈晓红指出,宜兴市法院、检察院、司法局要筑牢司法为民理念,推动构建行政调解、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有机衔接的纠纷解决机制,实现行政争议源头上预防、实质性化解。各有关部门要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积极支持市行政争议调处中心建设,推动行政争议治理由“事后处置”向“事前预防”转变。司法部门和行政部门之间要健全协同机制,加强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行政检察的紧密衔接、协作配合,全力做好行政争议化解途径的“加法”和行政诉讼增量的“减法”。宜兴市行政争议调处中心要在机制建设、规范运行、实质化解等方面下功夫,全面提升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质效,以高水平法治服务保障宜兴高质量发展。
杨志钢强调,宜兴市行政争议调处中心的成立,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举措。宜兴市法院、检察院和司法局要按照“3+N”工作法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希望宜兴法院以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为目标,立足行政争议源头预防、前端治理,充分发挥人民法院专业优势,进一步加强府院联动,积极整合资源,实现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构建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格局,不断提升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成效,更好促进法治政府建设。 叶棋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