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湖组织开展《条例》施行首日消防安全执法检查
日期:09-06
本报讯 9月1日,无锡市滨湖区消防救援大队消防监督员对住宅小区开展日常消防安全检查,这是《无锡市消防条例》施行首日开展的消防安全执法检查。
大队监督员检查时发现,该小区部分楼道存在停放电动自行车、安全出口堵塞等问题,其行为违反了《无锡市消防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二款规定。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大队监督员向物业及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并根据《无锡市消防条例》规定,对电动自行车车主给予警告处理,责令立即改正。
这是《无锡市消防条例》实施之日的首个违法案件,在办理过程中,大队监督员还对《无锡市消防条例》中涉及该场所的其他相关政策进行具体解读和宣贯,将宣传融入案件办理中,逐步增强全民消防安全意识。下一步,滨湖消防救援大队将常态化开展隐患排查工作,确保辖区消防安全形势稳定。(王 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