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报阅读机
2026-04-22
星期三
当前报纸名称:江苏经济报

醉酒型危险驾驶 犯罪成因探析

日期:09-02
字号:
版面:第A03版:江苏法治       上一篇    下一篇

近年来,各地严厉打击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行为,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酒后驾驶机动车现象仍然时发多发。经分析,醉酒型危险驾驶发生原因如下。

法治意识较为淡薄。很多人对自己行为性质认识不清,认为自己虽然醉酒开车,但并未造成任何损失,即便审判过程中被告知危险驾驶犯罪系行为犯,并不以造成损害后果为构罪条件,不少人虽口头表示认错,但内心仍是不认可的。

存在严重侥幸心理。绝大多数醉驾犯罪发生在城区道路、小区广场,更加说明不少人饮酒后存在侥幸心理,认为城市中心范围内路线近、时间短,开车比较方便,即便查酒驾,也不会那么巧查到自己。

打击及普法力度有待加强。虽然各地公安常态化开展醉酒驾驶整治行动,但打击覆盖面仍有疏漏。在普法宣传方面,很多地方都积极开展醉酒驾车相关法治宣传,但对于农村地区的普法不够常态化,对于重点领域、重点人头的普法针对性存在欠缺,尤其是2023年12月新的醉驾意见出台后,关于醉酒驾驶最新规定普及不够全面。

受“酒文化”影响。中国历来就盛行“酒文化”,这种文化在很多地区都十分明显。在“请客吃饭不喝酒,既是对客人不重视,又是对请客者不尊重”思想影响下,吃饭饮酒已成为一种习惯,尤其很多饭桌上,还存在“劝酒”现象,导致餐客不仅喝酒,还容易醉酒。

作为一种轻刑犯罪,危险驾驶既要“打”,更要“治”。笔者认为,公安机关必须持续整治酒驾行为,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尚未构成犯罪的,除采取行政手段予以处罚外,须对驾驶人员积极开展批评教育,并将酒驾人员信息通报至全社会,警示驾驶人员严守安全防线,破除侥幸心理,从源头上抓好安全教育。政法部门要通过现场宣讲、播放公益广告、张贴警示标语等方式,引导群众培养规则意识,确保“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观念更加深入人心。要切实加强犯罪预防,充分运用司法建议、提示函等机制,督促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加强内部管理,加大驾驶培训环节安全教育;提醒餐饮、娱乐场所等涉酒场所做好安全警示等。张海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