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新沂法院牢固树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每案都在法治营商”理念,始终将工作置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谋划与推进,持续创优法治化营商环境。
坚持最严格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充分调动各类资源,深入打造“新法知产”司法品牌,加强对地理标志、驰名商标、核心专利等事关全市经济发展的知识产权保护,构建“全链条”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与公安、检察、知识产权局等共商构建跨部门协作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持续深入开展“4·26世界知识产权日”主题宣传周活动,通过巡回审判、新闻发布等方式,向社会全面介绍该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和典型案例。
提升破产审判工作效能。坚持“能执则执、当破即破、执破一体、公平受偿”,受理破产审查案件60件,其中执转破移送数50件,受理45件,审结5件。秉持“多重整、少清算”工作理念,灵活运用债务重组、引进战略投资人、出售式重整等模式挽救“希望企业”重生。在江苏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中,通过引入战略投资人投资5000余万元,整体收购企业实业资产和生产经营资质。不断完善破产重整、和解制度,促进有价值的危困企业重建再生。新沂某镇工业集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与江苏某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法院采取“挽救式”执行促使和解,助力本地快递龙头企业走出困境、获得新生。
创优商事调解活动。依托商事调解中心,稳妥预防与化解涉企群体性纠纷,推动培育商事调解特色品牌。与商事调解中心、徐州市价格争议中心开展专业联调,化解纠纷15起。制定《财产保全实施意见》,落实财产保全必要性、查控处置合法性、结案合规性审查,在依法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的同时降低对被申请人的不良影响。由院长、庭长带头开展常态化入企服务,走访调研包联企业10余次,为企业精准“把脉”预防风险。辛春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