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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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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柔情”执行破僵局 “双难”变“双赢”

日期: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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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3版:江苏法治       上一篇    下一篇

“请法官放心,我以后一定按时支付抚养费,多去看看孩子,尽到一名父亲的责任。”拉着女儿小轩的手,被执行人何某诚恳地向执行法官作出承诺。

这是宿迁市宿豫区法院近期受理的一起抚养费执行案件。2020年,何某与颜某经法院调解离婚,双方约定时年4岁的孩子小轩由母亲颜某抚养,父亲何某每月支付1500元抚养费。自2022年8月以来,何某一直没有支付抚养费。颜某遂于今年7月向法院申请立案执行,要求何某支付拖欠2年的抚养费3.3万元。接待法官了解到案件具体情况后,结合案件特点,决定传唤被申请人何某到庭,督促其履行义务。

“我每次提出要见小轩,颜某都阻拦不让,我见女儿都这么‘难’,凭什么还要我给抚养费?”何某一来到执行局,就向执行法官抱怨。“你做不到经常来看孩子,小轩跟他的感情越来越淡,有好几次跟我说,不愿意再被爸爸接走,我也很‘为难’啊!”对于何某的指责,申请人颜某无奈地说。

为避免“执行一案,两家结怨”的局面出现,执行法官多次与双方当事人沟通。一方面,积极做被申请人何某的工作,多次通过电话约谈的方式与何某进行沟通,寻求组织双方当事人到执行局调解室面对面协商的可能性,理清了双方矛盾症结所在;另一方面,从孩子健康成长角度,设身处地地为双方当事人着想,巧打“亲情牌”,耐心细致地劝解双方多一些理解宽容,少一些意气用事,共同实现法律赋予的探视权利,化解矛盾纠纷。

最终,在执行法官的耐心教育引导下,何某与颜某就抚养费和探望权纠纷达成一致解决方案,何某现场足额给付抚养费。颜某也主动表示,为了孩子的身心健康成长,以后对孩子多做正向引导,配合何某完成探视。张家宁 张雪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