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法治建设对于进一步提升学术道德的探讨
日期:07-31
○吴 伟
加强法治建设是提升学术道德的保障,而学术道德是科研创新的基石。为营造良好的学术研究氛围和科学研究秩序,规制学术不端和学术失范行为,我们应从德法并重的角度出发,通过法治建设来提升学术道德。学术道德是学术共同体共同认同的价值理念,也是共同遵守的社会规范。弘扬学术道德、加强学术治理,对于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伟大事业、实现世界科技强国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讨论法治建设对于学术道德的提升作用,首先要明晰法治建设与学术道德的基本关系。高等教育治理是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面对新时代高等教育的治理任务,学术治理尤其是提升学术道德是其中的核心内容。基于学术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发展,提升学术道德要同时以法治和德治两方面为方向和抓手。法治的重点在于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的外在强制力保障学术道德规范;德治强调人们在从事科研工作和进行学术活动时,基于一定的价值认同,对学术道德规范的主动自愿遵守。
法治建设与学术道德既有区别,前者为他律、后者为自律;又具有共同特征,二者都是对学术诚信、科研伦理、学术责任、学术活动的一种约束性社会规范。从主体而言,学术法治建设的主体是一种权利主体,包括科技部、中国社会科学院、地方各级政府与相关主管部门;学术道德的主体是一种责任主体,包括从事科研活动及参与科技管理服务的各类机构和人员。从作用而言,法治建设是一种制度化的保障措施,包括法律条文和规章制度,其作用在于保障、支撑、引领和促进学术道德的实践和推广,具有规范作用;学术道德是一种价值观念和道义,作用在于通过广大科研人员的自觉认识,形成对学术行为的无形约束,具有教化作用。综上,法治建设与学术道德相互结合、互为支撑,共同塑造了现代化学术研究规范的边界。
法治建设的严要求,使得学术道德建设要追求高目标。学术法治建设与学术道德建设不是相互独立的,而是相互影响的。单独依靠学术道德的约束无法完全遏制学术不端现象的发生,因而需要法治与德治的共同参与。法治建设在提升学术道德的工作中处于基础性、巩固性、支撑性的位置。通过法治建设提升学术道德是为推进更高质量的学术道德水平这一目标而服务。从这一总目标出发,以法治建设提升学术道德的主要目标可以分为客观的环境与机制、主观的认识与行动两个方面。第一,客观方面通过完善法治建设旨在强力推动营造良好的学术道德环境,将学术道德建设工作落到实处。在营造良好的学术道德环境基础上,加强学术道德监督和反馈机制的有效运行。第二,主观方面通过完善法治建设旨在促进科研人员学术道德意识的显著增强,将学术道德内化为科研人员的价值观念。在引文规范、学术成果规范、学术评价规范、学术批判规范等基本规范上,建立更高要求的学术道德规范。引导学术研究行为以学术道德规范为纲。客观决定主观,主观反映客观。在主客观目标的引领下,广大科研机构与工作人员既能够树立起追求学术道德的“高线”目标,也可以筑牢严格遵守学术规范的“底线”目标。
以法治建设提升学术道德的实践路径,对于“涵养风清气正的科研环境,培育严谨求实的科学文化”具有重要意义。基于法治建设与学术道德的基本关系,立足以法治建设提升学术道德的主要目标,提出通过法治建设提升学术道德的全过程现实路径,有利于将法治的他律转化为道德的自律,推动学界形成韩震所言的“崇尚精品、严谨治学、注重诚信、讲求责任的优良学风;风清气正、互学互鉴、积极向上的学术生态”。具体而言:一是要基于顶层设计、战略规划、政策措施,以法律的形式规制学术道德管理与监督权力,明确学术道德建设的主体职责,明确各科研人员的权利与责任,统筹科研院所间的沟通合作,以此形成健全的、现代化、利长远的学术道德主体意识。二是要加强对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的学术道德管理,建立“以德为先、以人为本”的学术道德管理制度。加强学术道德管理要将道德责任和道德感渗透到日常科研工作的方方面面,推动科研人员积极主动承担社会道德责任。三是要增强对学术道德教育宣传的传播力,尤其是要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学术道德规范中,增强人们对学术道德的认同力。四是要坚决预防和严肃查处学术不端、学术失范、学术腐败等行为。
近年来,论文剽窃、数据造假、强占他人成果、伪造学术身份、骗取基金项目补贴的事件时有发生。通过法治建设,强力打击和严惩学术不端行为,能够起到警示作用,并令科研工作者意识到遵守学术道德规范的重要性。总之,加强法治建设是推动学术道德制度化建设的重要路径。切实加强学术治理能力,将有利于培育科研人员的科学精神,提高科研人员的科研诚信力、科研创新力、学术修养与学术水平。
以法治建设提升学术道德是用“硬约束”保障“软约束”,法治建设与学术道德相辅相成,德法共治进一步形成“做大学问、做真学问”的学术环境。以法治为学术活动的准绳,以德治为学术规范的准则,法治与道德相融合,凝聚为一个系统性的约束力量,有助于以法治的“强制力”弥补单一道德约束的“乏力”现象,为学界健康发展带来正向积极的影响。在国家层面,一系列有关学术道德建设的“意见”“法案”“准则”不断出台,表明加强新时代学术道德的重要性,如教育部印发了《关于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教育部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草案(征求意见稿)》,等等。这些都是通过加强法治建设,保障与促进学术道德建设。在个人层面,有利于引导与增强个人的学术道德意识,规范个人的学术行为;在组织层面,有利于在各高校与科研院所中建立完善的学术诚信体系、科研伦理治理体系;在社会层面,有利于在全社会弘扬科学家精神,提高社会成员对学界的信任度、认可度,促进全体社会力量参与和配合科学研究工作。
作者为扬州大学音乐学院党委副书记。本文系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社交媒体使用对大学生政治认同的影响及对策研究”阶段性成果(2020SJB1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