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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星期四
当前报纸名称:江苏经济报

金湖:将庭审现场打造成“警示课堂”

日期: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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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4版:江苏法治       上一篇    下一篇

7月19日,金湖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职务犯罪案件。金湖县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毕宁军,县法院主要领导徐俊,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周海波,以及全县政法系统干警代表300余人参与了庭审旁听,共同接受廉洁警示教育。

庭审现场秩序井然,庄严肃穆。在审判长的主持下,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环节有序展开,清晰还原了被告人如何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一步步突破防线、越过底线、跨越红线,最终在金钱面前迷失自我,背弃初心,坠入犯罪深渊的全过程。合议庭依照法定程序,充分听取控、辩双方对指控犯罪事实、定性等方面的意见,依法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利。三名被告人对各自的行为供认不讳,当庭表示认罪认罚,并对自己背离初心、触犯纪法的行为进行了深刻反省和忏悔。经合议庭评议后,案件当庭宣判,三名被告人均受到法律的严厉惩处。

庭审结束后,参与旁听的政法干警们纷纷表示,这是一场“沉浸式”的警示教育课,“身边人”的沉痛教训,在大家心中敲响了廉洁自律的警钟。作为公职人员,今后将时刻保持对党纪国法的敬畏之心,牢固树立底线意识,真正做到严于律己、洁身自好。

下一步,金湖法院将继续发挥职务犯罪庭审观摩警示教育作用,将“庭审现场”打造成“警示课堂”,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警示一方”的效果,为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环境贡献司法力量。冯国丽 陈 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