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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星期四
当前报纸名称:江苏经济报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与 无锡国霖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日期: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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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2版:综合要闻       上一篇    下一篇

根据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与无锡国霖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及从权利转让给无锡国霖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作为转让人、无锡国霖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受让方,现公告要求清单中所列债务人、担保人以及债务承继人,自公告之日起向无锡国霖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和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联系人:朱先生联系电话:0510-82739676

联系地址:无锡市梁溪区兴昌北路18号交通商务大厦22楼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

无锡国霖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7月15日

附:公告清单

基准日:2024年3月31日

债务人本金(元) 担保人 抵押物情况

徐州永力24,405,300.00 抵押人:徐州王府井 徐州王府井百货有限责任公司名下的

金属贸易 百货有限责任公司 位于徐州市鼓楼区淮海东路51号3至

有限公司 保证人:无 4层商业房地产,面积为5787.79㎡

注:1.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2024年3月31日的贷款本金余额,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无锡国霖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的相应利息、费用等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计算。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并已垫付的应由借款人及担保人负担的诉讼费、律师费等其他费用以有关法律文书确定金额为准。

2.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或履行清算责任。若本清单中担保人名单出现遗漏笔误的,并不意味着无锡国霖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对其担保责任的免除,担保人仍须按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履行保证责任。

3.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如公告中债务人、合同编号、债权金额、担保人等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