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丘法院:护苗暖人心 锦旗赠法官
日期:07-17
7月8日一早,小陈同学和妈妈来到虎丘法院,向办理其姓名权纠纷案件的承办法官徐文杰赠送锦旗,上书“公正高效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法治之光仁心护苗温暖人心”。小陈和妈妈再三向法官表达了感谢。
小陈6岁时,父母就因感情不和而离婚。自此,小陈便由妈妈独自抚养,与父亲也没有了联系。离婚后,小陈妈妈给小陈改了名字。在妈妈的悉心关爱和培养下,小陈自小学到初中成绩都名列前茅,连年被评为“三好学生”,还获得了各类学科竞赛和文体项目奖励,所有的奖状、证书上都使用了现在的名字。如今小陈正处于初三升学关口,但户籍登记的名字与实际使用的名字不符,这给他的学习、生活带来了很大不便。因此,小陈诉至法院,要求其父亲配合办理户籍登记姓名变更手续。
法院依法向小陈父亲邮寄了应诉材料,但均遭退件。书记员尝试电话联系,但由于长时间父子关系的疏远让小陈父亲对法院的电话也有些不耐烦。无奈之下,法院采用公告方式送达文书。开庭前,考虑到家事纠纷要从根源化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承办法官再次和小陈父亲联系。从父子亲情的角度出发,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小陈父亲终于同意参加庭审。
法庭上,面对十多年没见的父亲,小陈主动喊了声“爸爸”,并同坐在旁听席上的爷爷、奶奶主动打招呼。见到已经长得比自己还高的儿子,小陈父亲百感交集。细心的承办法官观察到了小陈父亲的细微表情,趁机向他介绍了孩子品学兼优的成长情况,阐明孩子继续使用现在名字的好处,尝试促进父子间的交流。
虽然一开始气氛不错,但当谈到陈年往事,小陈父亲还是情郁于中,对于孩子改名的事情始终无法释怀。原本孩子姓名中第二个字是他的姓,若这个字被更改,两人之间的连接仿佛也被削弱了。虽然希望和孩子恢复感情沟通,重新建立联系,但长久以来产生的隔阂难以在短时间内化解。尽管法院努力尝试调解,但遗憾的是未能调解成功。
小陈面临升学,户籍登记姓名变更的需求十分迫切。考虑到这一点,法院在庭审后第二天依法作出判决,认为小陈现在使用的名字已经被亲友、老师、同学所熟知,已经成为其人格的标志,成为其稳定的生活、学习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继续使用该姓名,有利于原告的身心健康和成长。按照小陈目前的年龄和智力水平,已经能够理解姓名的文字含义及其社会意义。更改户籍登记的姓名不会改变其系生父母儿子的事实,也不会损害生父母及其他人的合法权益。保护未成年人,应当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变更姓名的问题上应当充分考虑其本人的意见。因此,法院判决小陈父亲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协助小陈至公安机关办理变更姓名的手续。
判决后,小陈父亲未上诉,登记名字与使用名字不符这一困扰小陈健康成长的问题也终于顺利解决。虎法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