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防法律咨询公司虚假宣传 及“越界”提供诉讼服务行为
日期:07-15
根据规定,法律咨询服务机构可以提供的法律服务包括解答法律询问、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等。但是一些法律咨询公司,为了获取客源,夸大宣传、虚假营销,甚至超范围提供有偿诉讼代理服务,侵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扰乱正常的法律服务市场秩序。近日,南京市六合区法院就审结了这样一起法律咨询公司提供诉讼委托代理服务的合同纠纷案。
2021年5月初,某法律咨询公司宣称有多名高级律师,代理过上千件案件,并承诺帮助获得残疾赔偿金。因交通事故受伤住院的孟某与该法律咨询公司签订协议后发现,该公司仅有一名员工,且非执业律师。该公司的营业执照载明仅能提供法律咨询,不能代理诉讼案件,于是另行委托律师,但该公司以违约为由,起诉要求支付代理费2万余元。法院审理后认为,该法律咨询公司超出业务范围,按照诉讼代理业务实行风险代理收费,明显有规避法律监管的故意,亦存在夸大和虚假宣传行为,且无证据证明为孟某提供了法律服务。法院遂驳回该公司要求支付诉讼代理费的请求。
法官提醒,社会上存在一些不具有诉讼代理资格却越权提供诉讼代理服务的机构,这类机构往往不具有专业的法律服务能力。他们通常冒充律师主动与当事人沟通,承诺保证案件胜诉等来取得当事人信任。广大群众在遇到纠纷时,应在正规平台选择诉讼代理人,以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张 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