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陪护式”监管确保危险品安全度夏
日期:07-15
日前,连云港市连云区应急管理局在例行安全检查时发现,一家小型机械生产企业将7个氧气瓶横七竖八地放在露天,在火热阳光的暴晒下温度已升至极限,随时都有爆炸的危险。执法人员立即责令其转移至安全地带,并加以固定,从而避免了一起重大事故发生。
该局副局长王保山介绍,炎炎夏日,是易燃易爆危险品易发事故的季节。为严防危险品发生火灾、爆炸等事故,入夏以来,连云区应急管理局全面强化辖区危险品设施和存储载运安全监管,重点对危险品“储存”和“作业”两个重点环节严查严管,通过现场检查、跟踪盯防等方式实施“陪护式”监管,确保危险品储存作业安全度夏。
据介绍,危险品是指具有易燃易爆和易挥发、强腐蚀等特性的危险化学物品,一旦遇火、受热、撞击、摩擦或与氧化剂接触就会引发恶性事故。随着气温升高,危险品很容易在运输和作业过程中发生火灾、爆炸事故。针对辖区特点,猴嘴街道等安监所加大防范督查力度,除对相关企业下达《安全建议书》、督促其限期整改外,还召开辖区企业安全管理会议,要求危险品货物车间、加油站和危险品运输单位落实消防救生、防污染设备,避免在高温时段进行易燃易爆危险品暴晒、作业,做好喷淋降温等设备使用、维护与保养。
连云区应急管理局还对危险品监管采取分类、风险评级、动态跟踪管理等手段,把实时监控与现场检查监督相结合,以“陪护式”监管方法,有效提高危险品的储存、作业和装卸安全水平,杜绝了危险品事故的发生。
连云区应急管理局温馨提醒,夏季高温,雷雨较多,空气湿度大,机械设备运转电源线路极易受潮短路引发火灾。特别是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生产企业,易燃易爆物品应存放在远离火源、阴凉通风的地方,企业应按照《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强化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并安排安全员巡检,确保易燃易爆物品在使用、储存、经营、运输等环节符合规定,切实消除不安全因素。谢小强 朱先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