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法院+仲裁” 合力化解劳动纠纷
日期:07-15
“感谢法官、仲裁员的耐心调解,这下捋清楚了!”7月11日,宜兴市法院丁蜀法庭通过“法官·工作站”平台,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联动调解一起劳动争议案件,赢得双方当事人点赞。
2021年,余某入职某公司,从事金属加工工作,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仅口头约定月工资6000元,公司未为余某缴纳社保。今年3月,公司通知余某停止工作并结清工资。余某认为自己无故被解雇,要求公司赔偿未签劳动合同二倍补差工资、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等,双方因赔偿数额未达成一致意见。4月,案件经仲裁程序后,余某诉至宜兴法院。在诉前调解阶段,承办法官仔细查阅了原告提交的证据材料,梳理双方争议事项,决定发挥“法院+仲裁”调解合力,最大限度减轻当事人诉累。
7月11日下午,案件双方代理人一同坐进丁蜀法庭调解室内,承办法官操作“法官·工作站”平台,远程连线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邀请仲裁员就该案争议事项进行详细说明。“补差工资包括加班工资、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这个数额你们再协商下……”紧接着,法官从法律适用角度对案件所涉法律条款进行释明,摆事实、明利弊,并引导用工单位规范用工,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由公司支付余某补差工资、赔偿金等合计7.8万元,一次性了结纠纷。 许梦莹 何 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