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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星期五
当前报纸名称:江苏经济报

宜兴法院:急当事人所急 赔偿款快速到位

日期: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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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4版:江苏法治       上一篇    下一篇

“才立案没多久,我的案子就解决了,你们的办案效率真高!”在宜兴法院执行局调解室内,领到赔偿款的小田长出一口气,并连声向执行法官道谢。

小田父亲在从事装修工程时不慎从三楼电梯井洞口坠落,经抢救无效不幸离世。事故发生后,承揽装修者吴某垫付医疗费7778.56元并向受害方家属支付赔偿款20万元。因赔偿事宜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小田等继承人诉至法院,经一审、二审,法院认为小田父亲是一名具有工作经验的建筑工人,但因在施工过程中疏忽大意导致跌落,自身存在过错。而吴某在施工过程中仅口头告知工人注意安全,怠于履行安全义务导致严重安全事故,应承担较大责任。故判定吴某对损害结果承担70%的赔偿责任,田某自行承担余下的30%。最终,扣除吴某已支付款项,仍需赔偿758973.49元。判决生效后,吴某未履行义务,小田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通过网络查控系统依法冻结了吴某名下三张银行卡,余额合计5万余元,远不足以偿还执行款,其名下亦没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

6月14日,忧心忡忡的小田来到宜兴法院执行局寻求帮助,“家里顶梁柱走了,奶奶经不住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打击病倒,最近还要动手术。”家庭遭遇重创后,小田肩负生活压力,妻子又即将临产,他从湖北赶到宜兴,希望案件尽快了结。听了小田的诉说,执行局局长许乐群立即打电话给承办法官,要求承办法官本着“急当事人所急、想当事人所想”的执行理念,迅速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不是我不想赔,家里经济条件有限,如今工程又难做,一时拿不出这么多钱。”面对巨额赔偿,吴某面露难色。执行法官肖如峰引导双方换位思考,“意外已经发生,该担的责任还是得承担,小田家情况紧急,你们互相体谅下,争取尽早解决。”在执行法官主持下,双方达成和解,小田放弃部分赔偿款,以42万元了结此案。吴某当场支付了10万元,并承诺向亲友筹款,尽快凑齐32万元给小田。

近日,吴某如约支付了剩余款项,于是出现文章开头一幕。何 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