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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
星期六
当前报纸名称:江苏经济报

扬州市经开区:政企联动 推动低效用地再开发

日期: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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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4版:特别报道       上一篇    下一篇

一、基本情况

某光电(江苏)有限公司于2006年10月通过挂牌出让取得位于扬子津街道邗江南路以西、维扬路以东的237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用途为工业,出让单价9.3万元/亩,出让总价2211.09万元。该公司取得土地后仅开发利用土地89亩,尚有148亩土地未开发利用,造成土地资源浪费。

二、主要做法

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某光电公司应在2008年10月30日前完成建设,而该公司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如期竣工。根据出让合同约定,该公司须承担每日万分之五的违约金。扬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扬州开发区分局会同扬州经开区检察院、扬子津街道于2022年5月27日向某光电公司送达了《关于追究违约责任的函》,追究其违约责任。经过多轮谈判,2022年10月8日,扬子津街道与该公司签订了退地协议,收回了148亩未利用土地。

三、取得成效

某光电公司2021年亩均税收为4.65万/亩,属低效土地中的C类企业,被列入市经开区工业用地提质增效处置清单内。在退掉148亩土地后,某光电公司现实际占地面积89亩。按此统计,该公司2022年税收为1977万元,亩均税收为22.22万元/亩,从C类企业提升至A类企业。通过减分母的措施,收回未利用土地,使企业亩均税收由C类提升至A类。2023年12月,该宗收回的土地供应给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振兴花园学校,用于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初级中学建设,目前学校正在建设中。通过对该公司低效用地的处置,既提升了某光电公司的土地效益,又解决了学校建设的用地难题,真正实现了一举两得。

整版图文:唐小军 倪 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