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财政“一揽子”方案支持“更新”“换新”
日期:06-17
□江苏经济报记者 朱梦笛 樊 骏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省财政厅通过政策集成、资金统筹、制度创新,制定了财政支持“两新”行动的“一揽子”方案。6月14日,记者在省财政厅召开的支持“两新”行动实施方案新闻通气会上得知,方案重点聚焦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回收循环利用、标准提升“四大行动”,共23项具体举措。
切实增强经济活力
支持设备更新改造
省财政围绕制造业、交通、环保、建筑、农业、文旅、医疗等领域的设备更新,制定了15项财政支持政策,加快推进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助推发展新质生产力。
江苏是制造业大省,为了充分激活我省制造企业设备更新改造的动力,方案提出,对制造业企业开展设备数字化改造、淘汰落后改造、绿色制造、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建设等项目给予财政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1000万元。同时,创新实施制造业贷款财政贴息政策。2024—2026年,对制造业企业创新载体建设、“智改数转网联”、产业转型升级以及其他设备更新等四类设备贷款,省财政给予1个百分点贴息;除中央给予财政贴息支持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各设区市统筹再给予1个百分点贴息。2024年首期贴息贷款规模300亿元。政策实施采用免申直达方式。
另外,围绕支持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领域设备和老旧住宅电梯更新改造,2024—2026年,实施“城新贷”贴息政策,省财政按照1个百分点对合作银行发放的贷款给予贴息,鼓励市县联动支持,政策实施同样是采用免申直达方式。
加快发展“换新+回收”
畅通良性循环
目前,汽车、家电等耐用消费品保有量巨大,广大群众对于更高质量、更智能、更绿色、更具个性化的消费品的需求也在日益增长,每年都有很大的更新需求。对此,省财政制定了3项政策,支持汽车、绿色节能家电以旧换新以及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让群众“去旧更容易、换新更愿意”,充分激发消费潜力。
方案明确,2024年对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符合条件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的燃油乘用车,按规定给予10000元或7000元一次性补贴。同时,在企业促销让利的基础上,对消费者在符合条件的家电销售企业线下门店购买的绿色节能家电商品,按成交价的10%给予补贴。
废品是放错位置的资源。省财政制定3项政策支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落实中央财政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政策和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畅通回收循环利用链条,形成产品从研发制造到回收利用的良性循环。
众所周知,标准是一个行业发展、一个产品升级的重要牵引。省财政综合运用财政奖补、政府采购需求标准建设等政策,支持节能降碳、安全环保、循环利用等领域的标准“换新”,以好的标准牵引产品质量提升。
推动“两新”落地见效
财政三方面发力
“为了积极支持我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引导和撬动作用,有力促进投资和消费,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特制定了此方案。”省财政厅工贸处处长张骏介绍说,省财政厅创新财政支持方式,综合运用专项资金、贷款贴息、风险补偿、政府采购和税收优惠等财税政策,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等国家资金,全力支持“四大行动”尽快落地见效,主要从三方面发力。
一是加强政策集成,打好“组合拳”。用好存量政策,研究推出新增政策,综合运用财政补助、贷款贴息、担保费补贴、风险补偿、税收优惠等财税金融工具,发挥好政策的叠加效应。
二是加强资金统筹,提升“含金量”。在统筹用好省级专项资金的基础上,积极争取中央政策和资金的支持,同时指导市县财政部门结合地方实际出台支持政策,形成三级财政联动发力。
三是加强制度创新,增强“获得感”。创新财政支持方式,强化“免申、直达、普惠”的政策导向,推动“少审批”和“零审批”,实现政策和资金的高效精准直达,增强市场经营主体和群众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