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阳财政:有效发挥财政职能,助力经济社会发展
日期:06-11
溧阳市财政局紧盯自身职能定位,充分发挥财政职能,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2023年,溧阳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05.03亿元,迈上百亿元台阶,增幅29.52%。财政工作连续6年获省政府督查激励,财政重点工作连续8年获省财政重点工作考核先进市县,法治财政标准化管理工作连续9年获全省优秀单位,财政各项业务工作多次获省厅表彰奖励。
一是多措并举做大“蛋糕”,综合实力迈上新台阶。坚持政府“过紧日子”常态化,严控非必要、非刚性、非重点支出,强化预算执行约束,严格预算追加程序,把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在关键点、紧要处,全力推动好发展、服务好民生。进一步加大对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专项转移支付、部门预算结余结转资金的管理力度,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快结转资金支出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是始终坚持人民至上,保障改善民生福祉。严格落实教育投入“两个只增不减”的要求,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超26亿元,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占财政性教育经费的比例达9.55%,持续提升教育资源配置水平。加大社会保障投入,针对“4050”和低保家庭等十类就业困难人群实施社保补贴放开,发放社保补贴1.36亿元。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持续提标。完善社会救助体系,落实低保标准和特困供养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落实基本公卫、药物改革等2.35亿元,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提升基层卫生服务水平。积极推进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系统上线运行,确保财政补贴资金及时、精准、高效发放,持续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三是强化政策资金支持,助力城乡协同发展。支持全市城市宣传提升与推广,成功举办“天目湖马拉松”、全国体育舞蹈技术等级锦标赛等重大赛事,推动城乡文旅融合发展。深入学习“千万工程”经验,统筹整合资金6.94亿元,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奋力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步伐。持续加大“三农”资金投入,完善财政支农政策,下达农业产业发展资金近2亿元,支持现代农业可持续发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争取资金1亿元,支持做好水、大气、土壤和城市农村污水治理。累计拨付1.6亿元支持长荡湖围网整治,保障湖区生态安全,持续提升城市、农村宜居水平。
四是更加注重提质增效,提升财政管理水平。坚持财力下倾,兜牢镇区(街道)“三保”底线。稳步落实新一轮市镇财政管理体制,加大对薄弱板块的倾斜力度,最大限度下沉财力支持乡镇,全力保障乡镇“三保”。多点发力强化监管,厘清单位存量暂存款,推进结余资金清理消化,开展市级单位银行账户检查,处理撤销账户存量资金,加大财政资源统筹。
五是实施积极财政政策,激发经营主体活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上线全省统一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实现采购业务闭环管理。推行全流程电子化,真正实现开标“不见面”、投标“零跑腿”,有效提升溧阳市政府采购领域的服务能级。深入开展“财政宣传月”活动,精准推送惠企政策,为企业做好指引和服务。通过搭建“财政+金融”政策协同平台,发挥财政资金增信作用,整合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扩大富民贷基金规模,放大财政资金效应,调动创业热情、降低企业运营成本。发挥积极的财政政策效用,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支持经营主体发展的一系列方针意见,打好政策“组合拳”,不断降低经营主体税费负担,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经营主体活力。肖 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