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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
星期六
当前报纸名称:江苏经济报

高港法院:耐心沟通化纠纷 高效调解保民益

日期: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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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3版:江苏法治       上一篇    下一篇

2022年2月,60多岁的陈某某驾驶无投保交强险的三轮摩托车与魏某某发生交通事故,致魏某某受伤,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人垫付了6000元抢救费用,但魏某某终因抢救无效死亡。经交警部门认定,陈某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魏某某负事故的次要责任。2024年4月底,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人就其垫付的抢救费用,向高港法院提起诉讼。

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该院将该案转至一站式平台融合法庭,由调解员先行进行诉前调解。在调解过程中,陈某某称,该起交通事故已全部处理完毕,受害人家属没有提过有垫付抢救费用,该抢救费用应当由受害人一方承担;还表示自己年纪大了,没有任何财产,靠拾荒为生,没有能力还款。调解员立即与陈某某所在社区进行核实,了解到陈某某确无履行能力,先前是陈某某侄女陈某负责与魏某某家属协调赔偿。调解员先后多次找到陈某,向其释明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相关知识,告知这笔关键时刻的“救命钱”,只有及时回笼,才能让更多需要的人获得救助。经过调解员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陈某最终替陈某某履行了偿还垫付款的义务。此次纠纷,从社会救助基金管理人起诉至收回垫付款,耗时不足一个月。

该保险人代位追偿权纠纷的及时清结,正是高港法院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缩影。高港法院将继续秉承“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理念,把为民办实事法治品牌“诉事速办、舒心诉服”与公益基金诉讼绿色通道相结合,强化矛盾纠纷诉前调解,用更优更实的“司法供给”践行为民服务宗旨。 谭 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