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法院: 为爱发“令” 点亮家庭教育之光
日期:06-03
本报讯 近日,为落实人民法院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职责,帮助广大家长深刻领会家庭教育主体责任的重要性,督促未成年人家长全面履行监护人职责,张家港市法院发出两份《家庭教育指导令》,对家庭教育观念错误或缺失的家长进行家庭教育指导。
在小华盗窃罪案件中,该院发现其父母作为监护人未能依法正确履行家庭教育责任,故签发家庭教育指导令,责令两人接受家庭教育指导,要求监护人关注小华需求以及交友情况,加强与孩子的沟通交流。小华父母深刻反省了其在家庭教育中的失责,承诺在日后会履行好家庭教育责任。
在一起变更抚养关系纠纷中法院发现涉案未成年人小美辍学,于是向小美父母双方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尤其就小美辍学问题提示双方提升责任意识,依法履行对女儿的监护职责。因发现小美父母未能依法正确履行家庭教育责任,法院引入专业心理老师对小美父母及小美进行心理评估、疏导、矫正。同时,法院向双方当事人发放《家庭教育指导令》,责令双方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先后三次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家庭教育指导。小美父亲表示,如由其抚养,会好好教育、照顾女儿,尽到父亲的责任。小美母亲表示,日后会更加关注小美的学习问题,尽最大努力尽到母亲的责任。
近年来,张家港法院聚焦青少年健康成长,通过审判延伸和督促指导等方式,主动指导孩子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加强家庭教育,以司法之力优化孩子成长环境,努力为孩子健康成长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盛心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