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监管的建议
日期:05-23
○宜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塍分局 高耐洪
电动自行车与广大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笔者结合工作实际,对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安全相关工作提出建议。
一是要严格落实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单位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要强化源头治理,全面配齐质量安全总监、质量安全员,督促生产销售单位建立完善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管控清单,严格执行产品出厂检验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切实将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安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管控机制落实到位。要组织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召开集中约谈会议、讲解法律法规、现场签订《行业经营主体诚信经营承诺书》等。
二是要全面排查生产销售环节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要以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与监督抽查相结合,严查无脚踏骑行功能、最高时速≥25公里、整车质量≥55公斤、车体宽度≥0.45米、蓄电池标称电压≥48伏特、前后轮中心距≥1.25米等生产销售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要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辖区内电动自行车经销单位逐一开展核对工作,摸清掌握全市电动自行车经销户的经营情况,建立完善经营者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三是要强化电动自行车“3C”认证监管。要严查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无证生产、超出强制性产品认证范围生产、不按“3C”认证要求生产等行为;要严查销售单位销售未获得“3C”认证或伪造“3C”认证信息的电动自行车等违法行为。
四是要严厉打击违法销售及在销售环节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行为。要严查产品销售单位无照、超范围销售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充电桩等配件产品行为,要严查电动自行车及配件销售等单位拆除限速器、外设蓄电池托架、更换大功率蓄电池等擅自改装关键性组件行为,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跟踪整改,并严厉打击相关违法违规行为。
五是要加强对网络销售电动自行车及配件产品监管。要督促电商平台、网络经营主体把好线上产品销售质量关。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实施跟踪整改,追根溯源,严厉打击违法线上销售电动自行车及配件行为,加大震慑力度。同时,印发《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知识宣传单》和《电动自行车消费提示》,张贴在电动自行车销售场所的显著位置,并通过网络媒体线上宣传,有效保障购买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