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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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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江苏经济报

张家港法院开启“网格送达”新模式

日期: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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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1版:焦点新闻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 送达难问题,一直是阻碍民事案件特别是小标的涉民生案件快速审理的第一道关口问题。近日,张家港市法院通过“网格送达”举措有效破解送达难题,成功化解诉前诉中两起赔偿纠纷。

某日,刘某驾驶摩托车与张某驾驶的三轮车在某路段相撞,造成刘某和张某两人受伤、两车损坏。经交警部门认定,刘某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张某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后双方均至医院进行治疗,产生了医疗费以及营养、护理、误工等相关费用,刘某联系张某要求赔偿,但张某认为刘某主张的赔偿金额太高,不愿意赔付。另因刘某驾驶的摩托车投保有交强险,张某也就其产生的医疗费损失向刘某投保的保险公司主张理赔,但保险公司需要被保险人即刘某的签字同意,但刘某拒绝配合签字,双方的赔偿为此陷入僵局。刘某在向张某主张赔偿无果后诉至法院,要求张某按事故的主要责任赔偿。

该院承办法官考虑到案件标的不大,第一时间联系张某,但张某电话无人接听,电子送达也置之不理,邮政快递因派送时无人签收被退回法院,该案送达陷入僵局。为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承办法官根据居住地信息前往张某家中,但其家门紧闭、家里没人,于是根据网格员提供的上述讯息,将应诉材料留置送达并拍摄了留置材料的照片,希望张某回家看到材料后主动联系法官。

开庭当天,张某委托律师到庭参加诉讼,承办法官根据本案双方均受伤且需要双方相互赔偿的特殊情况,以及双方的车辆性质、责任分担等,据实分析了刘某可主张的赔偿金额、张某的经济状况及预期的可执行能力等问题,向双方陈述利弊、权衡得失。在承办法官的全力协调下,双方终于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刘某同意配合张某向其保险公司理赔,在张某拿到理赔款后再将其应向刘某赔偿的损失支付给刘某。至此,这起纠纷圆满解决。(缪春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