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你看,这几个屋子都漏雨,这是雨水从墙壁渗漏下来的水迹。我越看越气,所以就不让并网,除非把屋顶修好。”王某激动地讲述情况。“我们在施工前,已为你家的屋顶做了防水处理,不可能漏雨的。”某光伏公司人员辩解道。
今年初,某光伏公司与王某签订合作协议。双方约定,王某提供其农村房屋屋顶及庭院供某光伏公司安装光伏面板进行发电。发电收益归某光伏公司所有,公司按年向王某支付报酬,王某必须协助某光伏公司以王某名义办理光伏电站并网手续,否则,应以光伏电站的建设成本为依据赔偿某光伏公司损失。该光伏电站建好后,王某拒绝配合办理并网手续,故某光伏公司诉至淮安市洪泽区法院东双沟法庭。考虑到王某法律意识不强,对违约的后果没有清晰的认识,法庭建议某光伏公司申请诉前调解。
经某光伏公司申请,东双沟法庭“乡村解纷中心”安排王某所在村调解员及某光伏公司人员来到王某家查看现场。调解员在现场向王某详细解释了其拒绝并网产生的违约责任,并告知大约需要赔偿某光伏公司18万元经济损失。经调解,王某同意并网,某光伏公司同意继续对王某屋顶进行维修,并另外补偿王某2万元。
考虑到法庭辖区农村光伏电站建设项目较多,该类潜在的纠纷不少,东双沟法庭还向包括涉案某光伏公司在内的太阳面板安装公司发出了司法建议,建议不要将光伏面板安装在农户屋顶上,避免因屋顶漏雨导致类似纠纷再次发生。严 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