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去秋来,寒暑易节,四季的风景一直在变化,而法院执行人对公平正义的守护从未改变。淮安市淮安区法院持续开展“小标的 大民生”专项执行行动,紧扣民生细节,以小切口解决愁盼事,以大行动服务大民生,让“小标的”案件迅速有序驶入执行“快车道”,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获得感。
春,是新生
“老倪,你考虑好了没有,这树砍是不砍?”“李法官,不砍了,不砍了,还是按照你之前商量的来吧。”
桃红复含宿雨,柳绿更带朝烟。三月,桃花盛开,是生机也是希望。淮安区法院执行局员额法官李安亮站在钦工镇某村的田埂上,看着漫天的桃花,陷入深思。
被执行人倪某与原宋集乡政府(因区划调整,2018年8月与钦工镇合并为钦工镇政府)就兴建养殖项目初步签订协议书。2013年11月,李码村和高陈村将两村的土地交给原告管理和经营,并以原告的名义承租给被执行人从事养殖业,与被执行人倪某签订了《农村土地经营权租赁合同》,约定承包期及租赁费用。2018年9月,因被执行人长期拖欠租金。申请人向淮安区法院起诉主张解除合同并要求支付租金。
法院经审理判决,被执行人倪某将承租的土地上附着物(猪圈、羊圈、储藏室、花木等)清除之后交还给原告;并支付租金及占有使用费,自2018年9月14日起,按照每年65835元(69.3亩×950元/亩/年)的标准计算至交还土地之日止。
判决生效后,倪某并没有及时将土地还给申请人,而是继续在土地上种植水蜜桃等花木。申请人只得向法院请求强制执行。
收到案子后,李安亮并没有立刻下判断,而是先去执行现场勘验。当他下车站在地上的一瞬间,满眼都是粉色的桃花。原来,被执行人倪某夫妻俩在这片土地上种植了200多棵水蜜桃树以及数百棵景观树。
桃树砍还是不砍成为缠绕在法官心头的难题。砍,用被执行人的话来说,那可都是上好的水蜜桃树,对他而言实在是难以承受的损失。不砍,土地又该如何交付?面对着满目桃花,法官心中有了决定。经过一轮又一轮的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同意“以树抵债”,将300棵树木折抵租金,土地顺利交还。
夏,是收获
炎炎夏日,数台收割机同时作业,在330亩的麦田里热火朝天地工作起来。这不是普通的收麦现场,而是淮安区法院开展的一次“收麦”集中执行行动。
两年前,被执行人王某向申请人张某借了30余万元用于生产经营,却因种种原因未能及时归还这笔借款。张某多次索要未果,便来到淮安区法院起诉,要求王某返还这笔钱财。经法院判决,王某需在判决生效后15日内将借款还给张某,可王某一直未能履行判决义务。张某便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吉园园通过网络查控系统调查王某名下相关信息,发现并无可供执行的财产。
吉园园反复翻看卷宗,希望能从里面找到有用的线索。终于,他从卷宗里拿出一张薄薄的土地租赁合同,是王某租的300亩土地!吉园园眼前一亮,租这么多土地,肯定会有发现。他说走就走,立刻根据租赁合同上的地址实地走访调查。
刚下车,入眼是大片低垂的麦穗随风摆动,形成一道道金色的麦浪。这是王某种的麦子?吉园园一边内心盘算着,一边不动声色地向周围农户打探情况,不出所料,这大片的麦田就是王某种的!“执行有希望了。”吉园园激动地想。他立刻拍照取证,并当场与王某联系。面对证据,王某承认了。
吉园园抓紧时间赶回法院,找来双方当事人开始谈话。经过多轮调解,双方终于达成一致意见,王某同意法院执行收割小麦,用卖出的钱折抵应给张大的欠款。
西风烘穗海,机械刈禾田。“轰隆隆,轰隆隆……”随着收割机的轰鸣声,检察机关工作人员全程监督,从早上7∶30分一直到夜里12∶30分,300亩麦子完成了收割,并被运送到粮站称重卖出。扣除租赁收割机费用以及土地租金,剩余的执行款打到了法院账户,并第一时间发放给申请人。
秋,是结果
运河三千里,“醉”美是淮安,淮安是大运河文化带重要标志性城市。近年来,淮安市委市政府围绕“文兴、水清、岸绿、业盛、人和”的规划思路,聚力打造“运河之都·百里画廊”淮安城市形象品牌。这是推动淮安高质量发展,重塑城市复兴,提升淮安人民幸福指数的系统性工程。2023年秋日的一天,淮安区法院开展了一次特殊的集中清场行动,涉案场地位于淮安区城南段大运河生态红线内。被执行人某公司因经营不善,已不再实际生产经营。但其所有的一堆废旧钢材长期占据着该场地,严重影响了“百里画廊”建设。
执行当天,天气炎热, 现场蚊虫肆虐、鼠蚁横行,执行干警个个汗流浃背,但均各司其职,现场井然有序。各类陈旧、霉变、残破的物品满满当当地堆满厂房,面对搬运、清点难题,执行人员全程录音录像,对所有物品逐一清点登记并妥善安置。淮安区法院通过对场地内27吨废旧钢材集中清理处置,为收回地块打好基础,以有力行动服务市重点项目建设。
冬,是希望
“终本”并不意味着案件的终止和执行工作的放弃。冬日清晨,一起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的申请人给淮安区法院执行法官打来电话,称被执行人此时就在家中,请求法院前去执行。得知这一消息,承办人当即决定前往,冒着飘扬的大雪,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以最快速度赶到了被执行人住处。
原来,在本案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一直拒不向法院报告财产试图逃避执行,淮安区法院依法对其名下所有房屋的份额进行了处置,但因无人参与竞拍而流拍,只能暂时停止本次执行程序。面对态度消极的被执行人,执行人员反复释法明理,但其始终不愿意主动履行义务。该院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促使其认真悔过,积极履行,案件取得实质性进展。
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执行工作更是其中的重要一环,承载着当事人的殷殷期盼,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乎人民对法治的信赖。淮安区法院表示,将坚持常态化开展集中执行行动,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人民群众在执行领域的急难愁盼问题,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获得感、满意度。高文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