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全国广播电视法治工作会议召开。会议指出,全国广电系统要深刻把握广电法治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以推动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坚持“二三四”工作定位,锚定“巩固提升传统广播电视、开拓创新推进媒体融合、整合聚合形成发展合力”三大工作方向,更加主动作为、奋发有为,为筑牢全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法治堤坝添砖加瓦、贡献力量。在数字化、网络化、智慧化、交互化转型发展的新时代背景下,推动广电法治创新至关重要。
首先,健全针对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广电立法体系建设。目前,以广播电视法立法工作为龙头,广电总局不断推进相关法规性文件的制修订工作,健全全行业政策体系、治理体系和产业体系,针对人民群众关切的电视“套娃”收费、操作复杂等问题的治理已经初见成效。然而,针对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应用的立法立规工作仍需进一步完善。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不断发展,其已成为一种新质生产力,为各行各业带来了巨大的变革潜力。例如,OpenAI在2024年2月推出了文生视频模型Sora,该模型能够根据文本内容生成1分钟的视频,这预示着广播电视行业将迎来系统性的生态变革。在未来的发展中,需要更加重视人工智能生成内容所涉及的虚假信息、隐私泄露、版权、伦理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应制定具体的技术要求和操作指南,特别是明确对生成视频内容的标注规范。通过标注真实和虚拟内容,可以帮助用户显著区分两者,降低人工智能技术被滥用或误用的风险。同时,建立健全的监督与执法机制至关重要。应进一步建设和完善大数据综合监管平台、舆情管理等数据管理系统,以提升行业的监督和管理能力。此外,还应完善广播电视指挥调度、内容审查、准入推出、监测监管和预警应急安全播出保障联动机制,确保安全播出和信息安全管理。
其次,在加强广电法治实施体系上持续用力。目前,针对文艺事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流量至上、泛娱乐化、违法失德等问题的治理已取得显著成效,对行业不良风气形成了有效震慑。然而,广电行业处在实时的变化之中,随着数字化、网络化的发展,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频等内容的传播途径和形式变得更加多样化和分散化,面对变化莫测的新形势,法律法规的更新可能出现滞后,法律适用的边界变得模糊不清。例如,跨境网络直播、互联网金融等新业态涌现,涉及国内外不同的法律法规和监管制度,给法治实施带来了挑战。为了保持法治工作的前瞻性和灵活性,未来,需要在加强法律法规及时更新和技术监管的同时,积极倡导公众参与广电行业的法治建设工作,建立健全的投诉举报机制,鼓励公众参与广电内容监管、法规制定和政策评估,增强公众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形成多方合力,持续抓好文娱领域综合治理工作,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行业环境,推进广电法治体系建设。
最后,加强广播电视法治队伍建设,切实发挥领导干部的 “关键少数”作用。为了不断提高法律服务水平、法律把关能力,江苏省广播电视局多次举办全省广电系统法治工作骨干培训班,组织省局、省广电总台和省广电网络公司有关人员参加培训。培训中邀请南京大学法学院、南京市中级法院专家作专题讲座,充分发挥专家、律师等“外脑”作用。除了开办培训班,未来可以进一步促进法治队伍信息共享平台的建立,通过构建集中的信息共享平台,可以实现法律文献、案例、资料等信息的有效管理和共享。这样的平台可以根据行业的发展变化实时更新信息资源,帮助领导干部保持对最新法律知识和动态的了解,从而提高他们的前瞻性。同时,在信息共享平台上,可以设置用户交流和互动的功能,让法治队伍的成员可以方便地进行在线交流、经验分享和问题讨论。这种方式不仅可以促进信息共享,还可以增进团队合作,共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推动新时代广播电视法治工作高质量发展。 周婉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