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被执行公司员工,公司法定代表人因上了限制高消费名单,困在国外回不来了,委托我来支付劳务费。”近日,在限制高消费的压力下,被执行公司主动联系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要求履行义务。
2021年10月,范某等10人在某项目施工现场为邓某提供劳务。后邓某拖欠工资未付,经法院审理判决,邓某应向范某等10人支付劳务费26640元,某建设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多次联系被执行人邓某、被执行公司未果,后依法查封邓某名下房产一处,并将被执行人邓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对被执行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限制高消费。
近日,被执行公司法定代表人俞某主动联系法院,表示无法购买机票回国。经法院释法明理,被执行公司委托员工王某来到法院一次性支付10名申请执行人26640元劳务费,该案成功执结。随后,执行干警依法解除了对被执行公司的强制措施。刘祝羽 刘 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