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法官的基本技能主要有两项,一靠手,即裁判文书的制作;二靠嘴,即语言的运用。裁判文书的制作能力能够体现法官的法学理论水平,所以大家更为重视;而嘴上功夫,笔者认为,虽然多年来未引起人们的重视,但从一定意义上讲,对于办案法官更为重要。笔者结合工作实践,从如何运用调解语言,提高办案效率、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角度,谈一谈法官在调解语言运用方面的一些经验和体会。
讲好开场白。写好文章有一句话,叫作“好的开头,成功的一半”,做好调解工作的开场白,也如文章的开头一样重要。当事人之间因为纷争起诉到法院,情绪大多很激动,有的粗暴蛮横,有的急躁不安,有的郁闷痛苦,有的绝望无助。办案法官一定要细心揣摩当事人的心理和情绪变化情况,掌握火候,区别对待,用恰如其分的语言讲好开场白,为后期调解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语言要有亲和力。众所周知,语言本是传播信息、交流感情的工具,对法官来讲,语言更是一种无形的动力。这种动力可能是积极的,也可能是消极的。如果将调解语言运用得巧妙、得体,就能达到缓解矛盾、消除隔阂的目的。所以,在审判实践中,同样的案件由不同的法官去审理,对语言运用的方式不同,将会产生不同的效果。当事人也是人,他们面对民事纠纷本来就一腔怒火或满腹“冤屈”,有的理直气壮,有的忐忑不安。如果法官以温和的语言亲切地切入案件,当事人会觉得心里暖流涌动,容易接受法官的调解,会很自然地表达出自己最真实的想法,这就给调解工作取得最佳效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在案件调解过程中,如果当事人能够向法官敞开心扉,无疑会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语言要灵活,要有针对性。在调解的过程中,法官切忌总是一副严肃的面孔,不能把法律的严肃性一直写在脸上、挂在嘴边。最好是置身于当事人之中,尽量以平等的口气进行交流。面对势不两立的当事人,可以适时插入一些自然得体的风趣话,这样能够很好地调节紧张气氛。法官说出的具有教育性的幽默风趣的话,能够让当事人体会到亲情和善意,从而缩短法官与当事人之间的距离,增加相互间的信任程度,使调解难度降低。
讲话要有公正性。法官做调解工作不同于民间调解,因为法官的言行在群众心目中往往是代表法律、代表法院的。试想,在案件调解过程中,如果法官一句“你这样是没有道理的”,不仅会使对方当事人抓住道理不放,也会让被指责没有道理的一方当事人很没面子,从而“破罐破摔”,即便错误也坚持到底,“看你法官拿我怎么办”。这就要求法官在调解过程中用最严谨的语言保持公正的立场。要坚持依据事实和法律说话,既不能无原则地“和稀泥”,也不要先入为主,对是非曲直妄加评论。调解中,法官要对当事人的主张、证据、观点、理由作全面分析,在评价双方当事人或案件的是非曲直时,一定要注意不偏听偏信任何一方,不使用带有倾向性和强迫性的言辞。在没有掌握充分的证据之前,绝不轻易地、草率地下结论。如果掌握不好这一点,过早地下结论,不仅会失去当事人的信任,还很容易使当事人对法官有意见,甚至跟法官“打官司”。
案件调解技巧博大精深,调解语言的运用更是因人而异,所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但笔者认为,只要平时做个有心人,认真学习语言学的理论知识,虚心学习有经验法官的调解技巧,不断积累经验,及时总结得失成败,就能真正使自己的调解语言达到炉火纯青的程度,成为案件调解工作的催化剂和解铃绳。汪 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