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苏五部门签署备忘录保障女职工劳动权益
日期:05-06
本报讯 为进一步凝聚各方力量,共画保障女职工合法权益“同心圆”,4月29日,苏州市姑苏区法院与区人社局、区司法局、区总工会、区妇联共同签署《关于女职工劳动权益保障一体化支持体系合作备忘录》。五家单位将强化部门联动与协同配合,依托“劳动人事争议融诉驿站”“劳动人事争议联合调处中心”两大阵地,打造包括普法教育、仲裁维权、司法维权、心理咨询、关爱帮扶在内的“一站式”服务。
各单位立足自身职能,针对女职工劳动权益保护工作举措进行了座谈交流,并就下一步工作开展进行了深入沟通。该院金阊法庭对涉女职工劳动权益保障典型案例进行了解析,围绕劳动用工领域易发多发的试用期、生育津贴、产检时间、延长工作时间、降职降薪、护理假、退休年龄、确认劳动关系、劳动关系解除/终止九个方面的法律风险点,结合典型案例以案释法,生动剖析了具体法律条文,以增强企业的劳动用工法律意识,提高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的业务水平,助力保障女职工的劳动权益。(姜 伟 袁 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