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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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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江苏经济报

苏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丹阳盛鼎烟酒贸易有限公司等18户不良资产包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日期: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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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2版:特别报道       上一篇    下一篇

苏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我公司”)拟处置以下资产,特发布此公告。

一、资产状态描述

截至2024年 3 月31日,该18户资产债权本金余额合计人民币 4278.51 万元,具体如下(单位:万元):

序项目债务人名称本金欠息担保保证人名称抵押物位置、类型、

号所在地余额方式数量、产证编号、面积等

1南京市南京市荣达盛家具有限公司85.10 60.10 保证胡爱琴、南京百康家具有限公司、鲍江涛、陈敏亚、干黎明、初海艳、干月明、陈相根无

2南京市南京市江宁区王墅门窗有限公司312.16 228.60 保证江苏新东华贸易有限公司、李大根、王金明、李敏、李小平、李旸、王玉华无

3南京市南京东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163.27 114.39 保证南京宏帅贸易有限公司、曹晓敏、沈晖茗、陈勇、施健无

4南京市南京市建邺区新大成家具商城美华办公家具经营部97.21 74.93 保证南京盛永昌贸易有限公司、南京美豪家具有限公司、王玉华、赵翠英、董丽君无

5南京市南京华韵变压器制造有限公司68.83 67.55 保证江苏佳惠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徐元俊、郝玉芬、林文武无

6南京市南京鹏顺机械制造有限公司247.65 156.55 保证南京江陵机电集团有限公司、南京江陵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王小银、周兴美、无

王玉婷、张如兴、马明生、南京鹏盛机电有限公司

7南京市南京正晴和茶文化有限公司397.69 230.87 保证南京溢嘉运输有限公司、南京禾力清能电气有限公司、杨海峰、夏瑶无

8南京市南京浦口永丰塑料厂242.20 560.23 保证南京巨鑫钨钼有限公司、苏广春无

9南京市南京市浦口区龙宇制衣厂288.80 445.44 保证南京曼侬服饰用品厂、南京京安标志服装有限公司、张忠全、李万斌、朱庆伟、无

10南京市南京跃檀科技实业有限公司244.54 348.44 保证江苏琴尔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刘国强、高原、刘炳生、郭荣杰无

11南京市南京顺云科技有限公司100.00 111.43 保证陈晓林、丁筱梅无

12南京市南京瀚博物流有限公司176.37 0.00 保证江苏瀚博化工有限公司、南京红健气体有限公司、南京阿尔发化工有限公司、

南京鹏朝化工有限公司、黄永林、卞传英、周凤贵、张红霞、沈鹏、黄伟无

13南京市南京卓铭化工有限公司290.00 61.90 保证南京瀚博物流有限公司、黄永林、卞传英、黄伟、林涵无

14南京市江苏瀚博化工有限公司149.99 27.48 保证南京双闽物流有限公司、李勤、黄永林、卞传英、黄伟、林涵无

15南京市南京金吉鸟健身服务有限公司300.00 54.95 保证周荣、马国芳无

16丹阳市丹阳盛鼎烟酒贸易有限公司662.67 1184.47 保证江苏新亚特钢锻造有限公司、郭洪才、郭伟、张红霞无

17丹阳市江苏丹东装饰有限公司50.00 34.59 保证东尼集团有限公司、 张银钟、江苏创宏建筑有限公司、王东兴、赵金良无

18泰州市泰州东宝电器有限公司402.03 268.34 抵押-泰州东宝电器有限公司名下工业房产:坐

落于泰东工业区浙江路6号,房屋建筑面

积5349.75㎡、土地使用权面积5720.0㎡

合计4278.51 4030.25

具体转让债权金额以实际金额为准。

特别提示及声明:上述不良资产的基本情况,仅为我公司根据现有资料所作的描述,并不构成我公司对不良资产之现状在法律上和商业价值上的任何保证和承诺。对于上述不良资产中的主从债权之法律效力、主从债务人、担保物等之现状等具体情况,请投资者自行进行调查、分析、判断及决策,我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最终应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二、资产处置的意思表示

我司对该户债权资产的处置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债务减免、协议转让、公开拍卖、要约邀请竞价转让等。

三、交易对象资格和交易条件要求

交易对象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应具备相应购买能力、财务状况良好等条件;交易对象不得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不良债权转让的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

交易条件为投资者信誉良好,能够接受我公司要求的付款方式及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交易资金来源合法。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 何先生,曹女士,电话:025-58398195;

电子邮件:hegy@sz-amc.com,caoqinhui@sz-amc.com。

公司地址:苏州高新区竹园路6号运河铂湾金融广场8幢。

邮编:215000。

五、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止。

六、公告期内受理征询或异议,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0512-68728653(我公司审计监察部)。

上述债权资产详细信息,请登录我公司网站查询:

http://www.sz-amc.com/。

苏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