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畅通金融不良债务纠纷分流化解渠道,避免诉讼执行程序空转,淮安市洪泽区法院借助新成立的金融融合法庭探索开展预查废工作,并于近日向辖区某银行发出首份《预查废证明》。
针对金融机构不良债务诉讼、执行程序周期时间长,债务回收效果不佳的情况,洪泽法院探索建立预查废工作制度。在审查涉金融机构不良债务诉讼和执行立案过程中,发现涉案债务人有他案涉执,因“查无财产可供执行”已作出终本裁定的,据申请出具《预查废证明》,作为金融机构不良核销的依据。此举既能高效核销金融机构的不良债务,也可避免进入诉讼执行程序后程序空转造成司法资源浪费。胡柯兰 石如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