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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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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江苏经济报

扬州重点开展“厂中厂”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

日期: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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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B02版:经济综合       上一篇    下一篇

4月23日,扬州市应急管理局召开全市工贸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及“厂中厂”专项治理行动新闻通气会,扬州市应急管理局总工程师李茂宗对《全市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2024—2026三年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进行解读,扬州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基础处负责人燕平通报全市“厂中厂”专项治理行动工作部署落实情况及当前成效,仪征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孙波对该市“厂中厂”专项治理行动工作的特色做法相关情况进行介绍。

根据《行动方案》,扬州市将围绕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突出重点、补齐短板,标本兼治、提质增效,进一步夯实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基础。2024年,全市着力推动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率先建成工贸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2025年,基本建成“大企业标准化”和“中小企业规范化”协调并进的安全管理体系;2026年,形成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闭环管理的排查整治常态化机制,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大幅提升,较大以上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行动方案》将围绕“加强安全风险源头管控、深入治理重大事故隐患、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强化从业人员素质能力提升、提高安全监管执法效能、推动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社会共治”这8个方面共计25项重点任务开展。

努力确保全市“厂中厂”安全生产是《行动方案》的重点工作之一。今年,扬州已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厂中厂”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此次专项治理行动贯穿2024年全年,3月底前为宣传发动阶段,6月底前为排查摸底阶段,11月底前为集中治理阶段。本次专项治理行动中的“厂中厂”主要是指:企业、单位或个人(以下简称“出租方”)将生产经营场所出租给其他企业(以下简称“承租方”),在同一厂区内存在两家及以上工业企业的情形。专项治理的对象包括上述出租方和承租方,重点治理同一幢建筑物分割出租、分层出租给多个承租方的情形。专项治理行动将围绕“摸清‘厂中厂’底数、规范出租方行为、加强承租方管理、突出重大风险管控、其他管理要求”五个方面展开。

从2022年开始至今,仪征市每年都开展“厂中厂”专项治理行动。今年,为了加强“厂中厂”长效管理,仪征市应急管理局与各园镇、各部门协同配合,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紧密联动,定期召开联席工作会议,在开展专项整治的同时,做好教育引导,增强企业安全意识,从事后处置向事前预防转变,从单点抽查向全流程全环节监管转变,从思想上减少、杜绝违法行为,确保“厂中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目前,仪征市在扬州各县市区已率先完成全市“厂中厂”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信息系统采集工作,共录入“厂中厂”企业信息669家。其中出租方199家、承租方470家,采集完成率100%。

扬州市应急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还对开展此次“厂中厂”专项治理行动以保障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作用专门进行了介绍:通过开展此次“厂中厂”专项治理行动,可以加强全市中小企业规范化管理,直接提升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有效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同时,鼓励企业通过技术改造和管理创新,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淘汰落后产能和不合规的企业,促进产业升级,优化区域经济布局,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进一步促进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产业的集聚发展,形成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从而推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为扬州的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撑。时修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