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互联网法庭依法打击“虐猫”谣言
日期:04-17
当下,网络舆论场对于反对虐待、虐杀动物,善待伴侣动物达成了共识,体现了社会文明水平的不断进步。但同时,因为动物虐待议题的高度敏感性以及互联网高速传播的特性,容易异化成为大型谣言和网络暴力的“人性修罗场”。
有时候,基本事实都没能弄清楚就发布一些无心或有意的评论,在舆论的推波助澜下就可能造成对当事人、当事企业的疯狂网暴,掀起舆论的滔天巨浪。即使事后真相大白,但造成的伤害却已经无法挽回。
近日,苏州互联网法庭审结了一起名誉权纠纷案,判决造谣人气博主虐待猫咪的被告承担侵犯名誉权的侵权责任,为博主正名,为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添加了一份司法力量。
原告祝女士是一位知名美妆博主,全网粉丝量超2000万。2023年5月,因为网络上其他博主虐待猫咪事件的影响,被告吴某在自己的抖音号上发布了以原告抖音账号封面截图、显示原告清晰面部特征的视频截图,并在视频显著位置添加了“看清楚这个人就是虐猫网红”的文字,还配有反复以不同语气演唱“做个人吧”的背景音乐。该视频点赞量1433,评论量832,收藏量135,转发量1140。在该视频被举报下架后,被告又发了一条视频,并置顶评论“作品被投诉了,昨天晚上才发的,原来施暴者可以一手遮天,他们没事,猫就活不下去了”。
事实上,祝女士本人自2018年收养了一只猫后,一直悉心照顾,她提交了为猫咪看病治疗、与猫咪一起玩耍的照片,目前这只猫也一直健康活着。但网络谣言对她造成了巨大的精神压力,她的账号下方评论区的负面评价和议论急剧增加,部分品牌运营商还取消了与祝女士的商业合作。为了维护自己的名誉权,打击网络谣言,祝女士起诉至法院。
庭审中,被告承认没有证据证明原告有虐猫行为,只是在刷抖音的时候看到有一条评论说原告也有虐猫行为,而且发现前几年也有网友对原告发起过类似的评论,自己确实是在造谣,其本意是想呼吁大家一起保护小动物。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在根本没有证据证明原告有虐猫行为的情况下,仅仅根据在网络上获取的未经核实的信息,就在自身抖音账号上公然发表针对原告的案涉视频,且该视频记载了原告抖音账号信息以及原告清晰的面部特征,并配有强烈的侮辱、贬低原告人格的文字和背景音乐,明显超出了一般言论的必要限度,致使网络上针对原告个人的负面评价和议论明显增多,案涉视频经过网络的传播扩散,给原告的社会评价和声誉造成严重的不良影响;之后被告在案涉视频被下架后又发布了第二段视频并置顶评论,致使不良影响进一步持续扩散,系侵犯了原告的名誉权。综上,法院依法判决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8000元。
目前,被告已经在自己的抖音账号上发布了道歉声明。
法官表示,法律亮剑“虐猫”谣言,并非小题大做。在互联网时代,对待谣言不能只是“清者自清”的态度,因为虚拟网络谣言会对他人造成无比真实而严重的伤害,远远超出了正常批评、舆论监督的范围,必要时应该被纳入法律规制范围。
个别人利用公众的朴素感情,故意制造虐猫、虐狗话题赚取流量,发泄情绪,制造对立,严重毒化了网络生态环境。在“虐猫”传言发酵之后,网民纷纷到该博主的评论区留言谩骂,导致该博主的口碑直线下降,遭遇各种举报和抵制,造成了个人巨大的精神压力和实际经济损失。这次苏州互联网法庭依法打击“虐猫”谣言表明:不能听任此类谣言损害他人合法权益,不能放任个别自媒体故意造谣碰瓷,不能把自己对动物的爱心建立在愤怒和谣言的基础之上,更要警惕有人利用动物权利话题发泄情绪、刺激公众,挑唆对立情绪。苏互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