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某因拖欠乔某等7人劳务款一直未支付,后乔某等诉至新沂法院,新沂法院判决高某向乔某等给付劳务款,高某未及时履行判决义务,乔某等7人于2月18日、19日分别向新沂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经阅卷、网络财产调查及关联案件检索,综合判断高某以往诚信状况较好,于是,执行法官制定了“一次有效、刚柔并济、速执快执”的执行方案。
传唤被执行人到法院后,执行法官向其宣读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联合发布的《关于严厉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的公告》,情理法并举劝说被执行人高某,高某认识到拖欠劳务款的严重后果,因为目前经济困难,其承诺回家筹钱,次日将所有劳务款还清。在高某配偶和朋友提供执行担保后,法官秉着善意文明、案结人和的理念,同意高某筹钱还款。2月28日,高某将所有劳务款及违约金履行完毕,7件执行案件10天内迅速执结。
本案中,法官针对具体案情制定相应的执行方案,有的放矢、快速结案、效果良好,真正实现了执行到位“小标的”、守护人民权益“大民生”。
王万兴 赵雨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