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志敏:用行动诠释一名法官的初心使命
日期:03-13
邹志敏,1989年9月生,中共党员,法学硕士,现任宿迁市宿城区法院速裁庭副庭长。自参加工作以来,先后多次被宿城法院评为先进个人,被区委、区政府嘉奖,并荣记个人三等功;被宿迁中院评为先进工作者、荣记个人三等功;2022年2月被省高院评为全省法院执行裁判工作先进个人;2023年11月,被省高院、省人社厅评为全省法院办案标兵;2024年2月,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加强社会治理工作先进个人。2023年团队结案733件,其中个人审结375件,调撤率为38.66%,零发改案件,平均审理天数42.26天,法定审限正常结案率99.45%。
熟知风俗民情的行家里手
邹志敏凭着不懈的努力,从一名书记员成长为一名审判骨干。多年来,邹志敏善于从他人的办案智慧中、典型案例中汲取审判智慧,从一个笨嘴拙舌的小姑娘蜕变成熟知风俗民情、礼节习惯的行家里手与办案能手。办理案件过程中,邹志敏始终秉着能调尽调、及时裁判的原则,力争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在审理一起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案件中,公司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公司的财产,因执行不能,该案被裁定终结执行,而债权人认为公司股东未出资到位,遂提起诉讼。邹志敏仔细翻阅卷宗,了解案情后,梳理证据,汇总审理思路。要作出案件裁判并不难,且被告人数众多,调解工作难做,但她及时调整心态,克服畏难情绪,理解原告实现权利的迫切希望,对被告逐一分析案情后,经与原被告多次沟通,最终促成双方调解并已实际履行完毕。
“三步调解法”化繁为简
作为速裁庭的法官,虽然处理的多是简单案件,但其中也不乏疑难复杂案件,邹志敏积极响应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不断巩固深化“分调裁审”大格局,用她特有的“三步调解法”化解当事人的矛盾纠纷。第一步“固定诉求”,即通过及时与当事人沟通,了解双方诉讼请求及抗辩理由,从当事人的思维和角度入手,明白当事人行为模式的出发点。第二步“单线辨析”,根据双方的诉求,在沟通中答疑解惑,运用法律规则进行预判,促成两方权衡利弊后作出取舍。第三步“类案参照”,通过参照本院或者其他法院已经生效的类似案件,增强双方对各自行为不利的法律后果的认识,从而让当事人自愿接受调解。
在办理一起继承纠纷过程中,邹志敏及时调整办案策略转调为判,避免了双方矛盾的进一步恶化。原被告系亲兄妹,因继承父母遗产份额发生争议,双方对遗产分割比例意见很大,均认为对父母的遗产有贡献。该案件经调解委员会调解未果,双方家庭经常因该纠纷发生口角争执。原被告均年近六旬,庭前和庭后多次沟通,双方当事人均固执己见,甚至认为法院久调不判存在问题。面对当事人的猜忌,邹志敏在了解双方意见、确定均不愿意调解后,及时裁判。
切实承担公正办案第一职责
“绝不让和稀泥式调解成为拖延办案的理由。”这是邹志敏心中的办案底线,对于不适合调解或者当事人确实不愿意调解的案件,邹志敏当判则判,绝不拖泥带水。对于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方主张解除合同的,邹志敏从房屋经济价值最大化的角度出发,及时判决确认是否解除后,尽可能避免让房屋长时间空置。侵权纠纷中,因为双方当事人多数是带有情绪的起诉,如果不及时裁判,极有可能导致双方在等待裁判的过程中矛盾升级,所以邹志敏多采用加班的“笨方法”,及时判决,力争一锤定音。
邹志敏在办好每一起案件的同时,不断总结思考,追求更高层次的判决,将实践升华为理论,其撰写的《饲养信鸽妨害他人居住权益的司法认定》《子女一方未经其他子女同意挖走父亲遗骨侵害其他子女人格权》案例分别入选“中国法院2020年度案例”“中国法院2021年度案例”, 2023年执笔的市法学会法学研究课题《食药品领域职业打假的行为规制机制研究》获评优秀课题。朱来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