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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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沛县:用“新规”化解彩礼纠纷

日期: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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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3版:江苏法治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 今年2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正式施行。近日,沛县法院大屯法庭巧用“新规”释理,实质性化解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

2023年4月,小强与小翠经媒人介绍相识,确定恋爱关系后,小强家人向小翠给付见面礼11000元,小强为小翠购买“四金”花费33000元。7月3日,双方举办订婚宴,订婚当天小强向小翠交付彩礼10万元,之后小翠购买价值共29600元的家具、家电放置在小强住处,此后双方开始同居生活。2023年10月,双方相处矛盾不断,昔日情侣彻底闹掰,两人因彩礼返还问题发生纠纷。2024年1月,小强将小翠诉至沛县法院,要求小翠返还彩礼、“四金”折价款及利息损失等合计144000元。

为减轻双方当事人诉累,高效化解纠纷,案件由大屯法庭人民调解员朱自英进行诉前调解。调解员全面了解案情、确定处理思路后与原、被告取得联系。沟通中,双方均以工作繁忙为由不愿配合,在留下各自父母联系方式后便匆匆挂断电话。

第一次沟通碰壁,调解员决定从双方父母处寻找案件突破口。在和双方父母的沟通中,调解员了解到双方在生活习惯上有较大差异,随着矛盾加深,两人对这段感情已无挽回之意,而彩礼的返还问题则是成讼“导火索”。调解中,男方提出,女方可以不返还“四金”但要退还彩礼10万元;女方则认为自己已与男方同居相处数月,只愿意返还“四金”和彩礼2万元。调解员多次组织协调,双方仍然各执己见争执不休。

就在调解员一筹莫展之际,团队的指导法官毛媛媛点拨调解员:最高法发布的“彩礼新规”已经正式施行,可以为本案提供法律支撑。吃下“定心丸”的调解员再次组织双方沟通,依据“彩礼新规”,围绕彩礼的范畴、彩礼是否应当返还、彩礼返还比例界定等方面进行现场普法。在调解员的引导劝说下,此次彩礼纠纷最终以小翠当场返还“四金”和彩礼4万元,小强撤回起诉的结果实质化解,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贺 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