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姜堰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获省财政补助
日期:03-06
近日,省财政补助泰州市姜堰区资金2209.18万元,用于困难群众救助、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及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该项补助中的困难群众救助主要用于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残疾人两项补贴、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6个方面支出。而社会福利和社会事业补助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尊老金发放、城乡社区服务能力建设及基本殡葬服务设施建设等方面支出。下一步,姜堰区财政部门将会同相关主管部门加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的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防止单位、部门截留、挤占和挪用。高 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