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法院能动执行助百名购房人顺利拿证
日期:02-28
本报讯 (特约记者 常文金 记者 潘一嘉)安居乐业,民生之本。白某某等200名购房人,先后购买某置业公司开发的某楼盘预售商品房,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支付完毕全部购房款。但在项目完工后,满怀期待的购房人却办不了产权证。
原来,房产开发期间,该楼盘对应的土地使用权登记在某置业公司名下,未进行产权分割。2019年5月,某置业公司身陷债务纠纷,登记在其名下的上述土地使用权被法院查封,案涉房产因所属土地使用权被查封而不能办理相关产权登记。
一边是因为土地被查封焦灼难耐的付完全款却拿不到房子的买房人,一边是需要查封土地来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如何兼顾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双赢共赢?
“预分割、预解封”是良方,府院联动是关键。镇江中院、经济开发区法院与地方政府通力配合、有机对接,在不动产管理部门积极作为下,预分割案涉土地使用权,打破“房地一体”动弹不得的司法僵局,使执行工作有继续推进的切口。另一方面,法院援法而动主动指引,引导购房人合理提出异议诉求、向各查封债权人释明法律适用,推动执行工作高效开展。
最终,该案依法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而原查封状态保持不变仅土地面积相应缩小,避免债权人保全利益减损。同时,依法预分割解封相应土地使用权,高效解决多个轮候查封,帮助利益相关方聚合异议,保障了购房人顺利办理产权登记,实现一次解封、终局解决的办案效果,避免400多件衍生执行异议案件产生,极大减少群众诉累,赢得群众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