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网络骗术翻新 警惕“手机口”诈骗
日期:02-21
接到“00”或“+”开头的境外电话时,大家多数会觉得是诈骗电话。但若来电号码是本地的,你还能继续保持警惕吗?两部手机,一张电话卡,一根转接线,就能使境外拨来的网络电话秒变国内来电。近日,苏州市姑苏区法院审结了一起利用“手机口”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的刑事案件。
“手机口”诈骗一般分为两种情况:一是架设GOIP、VoIP等通信设备,将境外的电话号码转化显示成国内通讯号码,使受害人接到的号码显示为本地号码。二是用两部手机,通过音频线、数据线连接或同时打开扬声器,一部手机通过网络软件接通境外诈骗分子,另一部本地手机拨打国内受害人电话,实现语音中转,成功掩饰诈骗电话归属地。
王某甲、王某乙等人明知上家实施电信诈骗活动,仍办理了8张电话卡,从上家处获取3台“手机口”设备,为其提供话务服务。该设备由两部手机、一根连接线组成,其中一部手机通过网络语音软件接通境外诈骗分子,另一部手机插有电话卡,用于向被害人拨打诈骗电话,连接线则具有语音中转功能,可将境外电话转化显示为本地号码。
在上家拨打诈骗电话的过程中,王某甲、王某乙利用聊天软件向上家发送设备的账号、密码,根据收到的黑话“下课”(即通信断开)“上鱼”(即诈骗成功)以及更换地点、丢弃电话卡的指令,看管、维护设备,最后以买卖USDT虚拟币的方式与上家结算。二人通过上述方式参与电信诈骗,骗取被害人钱款共计人民币三十八万余元,短短四天内便各自获利三千余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甲、王某乙明知他人拨打电信诈骗电话,仍帮助架设互转设备、提供通信线路、拨打转接电话,参与诈骗数额巨大,根据刑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二被告人在电信诈骗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均系从犯。综合考虑犯罪情节、悔罪表现,对被告人王某甲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对被告人王某乙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一个月,均并处罚金。
随着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的深入推进,诈骗分子的骗术话术持续翻新,逃避侦查手段的隐蔽性和技术性也越来越强,本案的“手机口”设备就是一种新型、简易版GOIP设备,能够起到掩盖来电真实归属地、降低受害者警惕性的作用。
被告人王某甲、王某乙根据上家诈骗活动的开展情况,对“手机口”设备实施断开连接、转移地点等操作,客观上对境外电信诈骗活动起到通信传输、反侦查的帮助作用。虽然二人不知道诈骗电话的具体内容,但从其理解并执行“上鱼”等诈骗黑话、使用加密货币结算报酬、频繁更换地点等情况看,足以认定主观上明知他人实施电信诈骗活动。据此法院对二被告人以诈骗罪判处刑罚。邱福根 陈万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