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前,农历腊月二十四,正值小年,泰兴法院利用被执行人在家过小年的契机,重点针对拖欠劳动报酬、工资、机动车交通事故等涉民生及小标的案件,持续开展“小标的·大民生”凌晨执行行动。
在开展本次凌晨行动前,泰兴法院发布了预拘留公告,为的就是警醒一些被执行人,可他们却熟视无睹,叶某就是其中一位。
叶某是一起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的被执行人,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多次电话、上门沟通劝说,可叶某一直表示自己目前没有财产、没有工作,所以无能力给付赔偿款。于是在小年夜的深夜,执行干警顶着寒风,冒着大雨,敲开了他家的大门,要求叶某履行赔偿义务。这时叶某才慌了神,赶忙让亲属将赔偿款转给申请执行人,并取得了申请执行人的谅解。执行法官当场对叶某进行了训诫,并告知其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绝不是一纸空文,法院的执行行为也绝不是“花拳绣腿”,而是“真枪实弹”,劝所有的被执行人莫要心怀侥幸。
据了解,为实现“小案快执结,彰显大民生”的目标,切实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自今年一月份以来,泰兴法院执行局把握执行黄金期,让执行利剑时刻保持“出鞘状态”,集中行动与预拘留公告等多措并举,用点滴行动为当事人兑现“真金白银”。陈益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