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海陵:院长带头敲法槌 “头雁”领飞树标杆
日期:02-20
“现在开庭!”近日,随着清脆的法槌敲击声,一起受贿罪案件在海陵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海陵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孔维俊担任审判长,海陵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钱飞出庭支持公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国企工作人员百余人参与旁听。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夏某身为国有企业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高达人民币1185万元。
面对这样一起受贿数额特别巨大且单笔受贿金额高达人民币500万元的案件,孔维俊院长主动承办,开庭前认真查阅案卷材料,制作审理报告、梳理审理思路、拟定庭审提纲,为开庭做好了充分准备。庭审中,孔维俊院长合理掌控庭审节奏,各个环节有序推进,当庭宣告判决。被告人表示服判不上诉,并对自身未能坚守底线、触碰法律红线的行为表示忏悔,更表达了身陷囹圄之后对自由、亲情的渴望。整个庭审层次分明,逻辑严密,庄严有序,既保护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彰显了法律权威和办案人员的优秀法律素养,亦给参与旁听的国企工作人员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
近年来,海陵法院严格落实院领导带头办案制度。院长出庭依法履职,是海陵法院持续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优化审判资源配置,规范庭审行为,提高审判质量的重要举措。
下一步,海陵法院将继续巩固、深化、落实院领导带头办案制度,切实发挥好院领导的率先垂范作用,充分调动全院干警办案积极性,不断提高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海陵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徐 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