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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3
星期日
当前报纸名称:江苏经济报

公 告

日期: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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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2版:今日财经       上一篇    下一篇

王传明:本院受理原告董飞、郑光宝与你运输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3)苏0830民初6432号民事判决书(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运输费用40000元)。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盱眙县人民法院

昆山市巴城镇金诗绒服装厂: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盱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被执行人昆山市巴城镇金诗绒服装厂行政处罚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厂公告送达(2024)苏0830行审1号行政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盱眙县人民法院

张春燕、周兵:本院受理原告高笑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24)苏0830民初17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证据副本、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盱眙县人民法院

张玲:本院受理原告江苏五瓣梅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简转普裁定书、廉政监督卡和证据材料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盱眙县人民法院

声 明

洛南县天九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10210939076047)、洛南县金江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1021MA70XP42XH)、王彪(身份证号:610423198112265211):

根据我公司(债权转让方)与刘坤先生(债权受让方)于2023年10月30日签订的《判决(裁定)债权转让合同》约定,我公司已将对你们享有陕西省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的案号为(2020)陕10民初42号民事调解书、(2021)陕10执79号、(2022)陕10执恢15号执行裁定书项下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违约金、资金占用费、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等)及相关权益转让给了刘坤。现依法通知你们,请你们自收到公告之日起向刘坤(债权受让方)履行还款义务。

特此通知。

江苏省江建集团有限公司(债权转让方)

刘坤(债权受让方)

2024年2月18 日

合并公告

根据昆山市富乐化工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1000万元)与昆山乐尔福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10万元)的合并协议,两公司合并,合并的方式为:昆山市富乐化工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昆山乐尔福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昆山乐尔福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解散注销。昆山乐尔福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的资产归昆山市富乐化工有限公司所有,所有债权债务由昆山市富乐化工有限公司承继。合并后昆山市富乐化工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 1000万元。

特此公告。

昆山市富乐化工有限公司

昆山乐尔福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2月20日

注销公告

元安开发建设(昆山)有限公司股东于2024 年 2 月 18 日决定解散公司,并已成立公司清算组,清算组由孙玲玲、顾菊琼、吴志弘组成,清算组负责人为孙玲玲。请公司债权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

联系人:孙玲玲

联系电话:13812885822

地址:江苏省昆山开发区金沙江路 邮编:215300

元安开发建设(昆山)有限公司清算组

2024 年 2 月 19 日

元利开发建设(昆山)有限公司股东于2024 年 2 月 18 日决定解散公司,并已成立公司清算组,清算组由孙玲玲、顾菊琼、吴志弘组成,清算组负责人为孙玲玲。请公司债权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

联系人:孙玲玲

联系电话:13812885822

地 址:江苏省昆山开发区金沙江路 邮编:215300

元利开发建设(昆山)有限公司清算组

2024 年 2 月 19 日

元胜开发建设(昆山)有限公司股东于2024 年 2 月 4 日决定解散公司,并已成立公司清算组,清算组由孙玲玲、顾菊琼、吴志弘组成,清算组负责人为孙玲玲。请公司债权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

联系人:孙玲玲

联系电话:13812885822

地址:江苏省昆山开发区黄浦江路 邮编:215300

元胜开发建设(昆山)有限公司清算组

2024 年 2 月 19 日

元志开发建设(昆山)有限公司股东于2024 年 2 月 18 日决定解散公司,并已成立公司清算组,清算组由孙玲玲、顾菊琼、吴志弘组成,清算组负责人为孙玲玲。请公司债权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

联系人:孙玲玲

联系电话:13812885822

地址:江苏省昆山开发区黄浦江路 邮编:215300

元志开发建设(昆山)有限公司清算组

2024 年 2 月 19 日

作废公告

句容市天王镇综合服务中心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21183MB1H17264D,声明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