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凤云:本院受理原告鲍维华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830民初724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盱眙县人民法院
苏波、乔本美:本院受理原告盱眙万众农业装备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苏0830民初623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盱眙县人民法院
郁登兴:本院受理原告盱眙县俊东贸易商行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830民初589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盱眙县人民法院
王先明、杨晓兰:本院受理原告盱眙悦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你们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苏0830民初767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盱眙县人民法院
声 明
由江西省洪建交通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2019年启东市新建农村公路(王鲍镇)第二标段工程已全部完工并交付使用,本项目部拟撤销。请与本工程项目部债权有关个人和有关单位,在本声明见报后15日内与本公司宋会计联系。逾期未联系者,本公司将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联系电话:15279174763
江西省洪建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2024年2月2日
更 正
2024年2月2日刊登在江苏经济报A2版的“关于如皋港收费站临时关闭的公告”公告管制措施中“G40沪陕高速如皋港收费站南通方向出口、匝道禁止通行”现更正为“G40沪陕高速如皋港收费站南通方向出入口、匝道禁止通行”。
特此更正。
江苏省宁通高速公路管理处
2024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