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入选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城市
日期:02-02
本报讯 1月30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第二批15家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城市(地区)名单,南通市依托独特的产业优势以及扎实的知识产权保护基础,从48家申报城市中脱颖而出,成功入选,为该批我省唯一入选城市。继获评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后,南通成为全省第三家国家知识产权“双示范”城市。
南通市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近年来,加快构建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工作体系,6条18项知识产权政策纳入“新科创30条”,3条知识产权举措列入全市优化营商环境“66条”。高标准建成南通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累计通过预审通道获发明专利授权超8000件,通州家纺快维中心运行质效全国领先,海安家具快维中心获批建设。司法保护高效有力,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检察“四检合一”、审判“三审合一”。积极探索“四个一”专利行政裁决工作体系,入选第二批国家知识产权纠纷快速处理试点、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地区,成功承办全国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部署推进现场会。2023年,该市司法审结知识产权案件2700件,审结率90%以上;办理知识产权行政案件1500余件,挽回经济损失近2亿元。
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为期两年。下一步,南通市将运用国家各部委支持政策,完善实施方案,优化运行机制,加大投入保障,重点实施组织体系引领、创新主体培育、司法保护最严、执法效能提升、载体平台升级以及重点产业赋能“六大工程”,全面构筑具有南通特色的现代化知识产权保护治理体系,不断提升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为共建长江口产业创新协同区提供有力支撑。(曹晓青 陈伟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