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中法院:多方协同解纷争 年前高效保民生
日期:02-01
实质化解行政争议是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推动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助力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手段。近日,吴中法院与姑苏法院、吴中区劳动仲裁委紧密配合,合力化解了一新入职员工因交通事故死亡而引发的工伤认定、工伤待遇等两起行民交叉案件。
张某生前是吴中区某物业公司的一名保洁人员,入职仅7天便在下班途中因交通事故身亡,物业公司还未来得及为其缴纳社保。张某家属向人社部门申请工伤认定,人社部门经审查认为张某在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经抢救无效于同日死亡,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予以认定工伤。张某家属遂向吴中区劳动仲裁委提起仲裁申请,要求物业公司支付工伤待遇109万余元。审理中,物业公司不服该案中工伤认定决定,起诉至姑苏法院,请求撤销该认定工伤决定。
为了从根本上解决纠纷,姑苏法院根据司法协作工作机制要求,将工伤认定一案委托吴中法院进行诉前化解。吴中法院接案后,仔细分析了案情,了解到双方均有调解意向,但由于张某死亡产生百万元损失,物业公司赔偿压力大,一时间难以接受,故决定要从协调赔偿金额上下功夫。在诉前调解阶段,虽经两家法院、劳动仲裁委多次多途径与当事人沟通、法律释明,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张某家属也向吴中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要求冻结物业公司银行存款100余万元,法院作出裁定,实际冻结了该公司存款69万余元。至此,在工亡待遇金额差距较大的情形下,双方矛盾趋于进一步升级。一方面,物业公司因为银行账户被冻结,影响了公司正常经营和运转,另一方面,因物业公司提起行政诉讼,导致工伤待遇仲裁案件只能暂时搁置,即使保全到位,两案完全走完程序,至少需要半年甚至一年以上的时间,死者亲属很难在短时间内拿到赔偿金。春节临近,如何让逝者安息、生者安慰,物业公司正常运转,考验着两地法官与仲裁员的司法智慧。
面对双方的不满情绪、激烈对抗,法官与仲裁员相互沟通、配合,继续耐心与当事人沟通,进行法律释明,最终从人情与法理,利益与现实等方面,促使双方互相让步、理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同意以70万元的赔偿金额了结纠纷,由劳动仲裁委对工伤赔偿出具仲裁调解书,对该70万元金额予以明确,物业公司对工伤认定行政诉讼撤回起诉。为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保障张某家属尽快拿到调解款,吴中法院特事特办,与双方当事人一同到银行保全窗口现场解冻,敦促物业公司即时履行了70万元的付款义务。嗣后,双方当事人都表示满意,张某家属专程从安徽来苏,向法院、劳动仲裁委都赠送了锦旗,真心表示感谢。吴中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