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法院“公益清算”推动“休眠企业”有序退场
日期:01-24
本报讯 自2023年3月起,新沂法院开展公益强制清算专项工作,截至当年年底,110家“长期吊销未注销”企业经过公益强制清算依法退出市场,公益强制清算工作获新沂市委书记、市长批示肯定。近日,该案例获徐州法院2023年度法治营商创新案例。
深度协作“引进来”。2023年3月,新沂法院联合市场监管局共同制定了《关于构建经营异常企业公益清算机制的实施方案》,构建了公益清算程序的启动机制、审理机制、保障机制、简易注销机制、公益清算程序与破产程序的衔接机制5项机制,为该项工作正常有序开展提供制度保障。市场监管局建立新沂市域长期吊销未注销企业信息库,并实时予以更新,与新沂法院实现信息共享。新沂法院对市场监管局提供的拟进行公益清算的备选企业,初步核查企业的资产及债权债务等基本情况,利用司法大数据对企业涉诉及执行情况进行筛查,最终确定进入清算程序的企业名单。对确定进入公益强制清算程序的企业,由市场监管局作为申请人向新沂法院提出强制清算申请。
快速审理“及时结”。新沂法院对受理的公益清算案件,根据被清算企业的资产、负债等情况,实行繁简分流。对财产状况明晰、债权债务明确的案件,纳入简单案件的审理范围,批量指定同一机构为清算组,提升机构的工作效能。同时,简化审理程序,运用破产审判网络信息平台发布公告、债权申报等,降低清算成本,提高清算效率,要求60日内审结,以实现规范、高效、集约的目标。新沂法院批量指定新沂市的7家律师事务所担任清算组,平均审理天数37天。
简易注销“清出去”。对审结的案件,清算组持法院终结强制清算程序的裁定,向被强制清算企业的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简易注销登记,无须经过简易注销公告程序。清算组在申请简易注销登记时仅需提交《申请书》《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决定书》《人民法院终结强制清算程序的裁定》即可,不再提交清算报告、投资人决议、清税证明、清算组备案证明、刊登公告的报纸等材料,简化办理注销的手续。目前110家“休眠企业”均被注销,对于探索实践公益清算与破产工作、释放社会生产要素、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辛春晓 赵雨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