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陵法院:小案不小办 执行护民生
日期:01-18
被执行人蒋某早年系一家装修公司老板,申请执行人高某为该公司员工,2019年,高某在一次施工工作中不慎受伤,经仲裁调解,被执行人蒋某需分期给付高某工伤赔偿金共83000元。后因公司经营不善,蒋某在给付了55000元后,公司就不再经营,其本人也杳无音信,申请执行人高某遂向海陵法院申请执行。
法院执行人员通过社区网格员对被执行人住所地进行调查,发现虽然被执行人下落不明,但是其父母在本地的一村镇上经营一家肉铺,只是具体位置不清楚。执行人员多次拨打社区网格员提供的被执行人父母的手机号码,但均未有人接听,遂决定前往该村镇进行寻找。在村委会的帮助下,经过多方打听,找到了被执行人的父母。
在与被执行人父母的沟通中,承办人发现其父母是明事理的,但是被执行人确实不在本地。承办人向蒋某父母释明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法律后果,将蒋某父母争取过来一起做其工作。最终,蒋某父母现场为其代偿了部分款项,蒋某随后也将剩余欠款全部汇入法院账户。
小标的关乎大民生,看似简单的一起小案件,关系着人民群众最切身的利益,关乎老百姓对法院的评价。尤其是劳动劳务纠纷案件,此类案件有“标的小、财产少、人难找”的特点,且申请执行人往往是困难群体。对于此类案件,海陵法院执行局根据最高院、省法院关于小标的和涉民生案件的统一部署要求,秉持“小案不小办”的执行理念,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注重执行公正与效率,开展专项行动,充分运用“执行进网格”机制查人找物,加大罚款、拘留等执行制裁措施力度,筑牢平安根基,护佑民生福祉。 潘一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