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 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施方案
日期:01-18
本报讯(记者 沈玉青)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意见》,近日,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1月17日,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相关部门负责人就《实施方案》制定背景、主要内容、特色亮点和工作要求进行解读。
近年来,我省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持续提升,人均预期寿命由2015年的77.51岁提高到79.7岁,居全国前列,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满意度全国第一。
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张金宏表示,对标“走在前、做示范”的目标任务,对照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卫生健康需求,江苏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依然存在:优质医疗资源还要进一步扩容,区域布局还要进一步均衡,医疗服务水平还要进一步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连续性、协同性还要加强,医疗卫生机构科学运行机制有待进一步巩固完善等。
此次《实施方案》的出台以解决人民群众看病就医的“急难愁盼”问题为出发点,聚焦我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中存在的短板和不足,做出针对性提升和强化的工作部署。《实施方案》出台后,还将加强协同,不断加大政府财政投入,深化医保支付方式重点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形成赋能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合力。
据了解,《实施方案》围绕人民群众健康需要,贯彻中央文件明确的26条任务,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针对存在的问题,重点从加快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健全分级诊疗制度、强化医保政策支撑、完善医防协同机制、推动医教研产融合发展五个方面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结合江苏实际情况,此次《实施方案》主要有四大特色亮点:突出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的导向;突出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核心,打造医疗服务高地;突出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突出推进医教研产融合发展。
张金宏表示,《实施方案》要求各地结合实际拿出实实在在的举措,将允许的探索细化成方案、定性的表述定量成标准、鼓励的方向明确成路径,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同时,加强考核评价,要求各地将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列入政府工作目标和高质量考核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