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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4
星期一
当前报纸名称:江苏经济报

抵押假钻戒 换来真刑罚

日期: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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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4版:江苏法治       上一篇    下一篇

都说“钻石恒久远,一颗永流传”,最近,扬州多位经营金店的老板发现自己回收的钻戒没有“流传”价值,行家为何栽了跟头?

刘先生在扬州市江都区经营一家金银回收店,2022年6月的一天,两名男子进入店内,拿出一枚钻石戒指,称目前急需用钱,仅需3000元,暂时先把戒指抵押在刘先生这里,过几天来赎回。刘先生拿起钻戒仔细端详,发现钻石成色不对,是一颗“水钻”,加上两名男子不停催促且神色紧张,刘先生觉得情况不对遂报警。公安机关将两名男子抓获后通过调查发现,两名男子流窜多地用同样的方法已经诈骗多家金银回收店。同年6月,被告人王某等人驾车从湖北省来到常州市、江阴市、南京市、扬州市多地寻找金银回收店,利用店主无法甄别钻戒真伪的疏漏,通过抵押假钻戒并承诺日后赎回的方式骗取多名店主钱财共计26050元。

江都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等人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至有期徒刑10个月不等,并处罚金2000元到4000元不等。

办案法官提醒,珠宝首饰店、金银回收店等与贵金属交易直接相关的行业,在收购金属制品等贵重物品时,最好配备一些检测仪器,借助仪器快速进行真假鉴别。如果遇到有人低价出售所谓的钻石首饰、金器时,一定要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同时,要查验客户的身份证,记录号码,对于客户所留的联系方式要当面进行鉴别。一旦发现以假充真,立即报警。消费者在涉及贵金属物品的交易时,也应当通过正规交易渠道,在辨明其材质后再支付价款,对于不熟悉的投资品类“不听不信不转账”,避免造成自身的财产损失。江法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