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邮市强化企业外包作业过程安全管理
日期:12-29
近日,高邮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企业外包作业实施流程化安全管理办法》,全面加强企业外包作业安全管控。
近年来,省内外企业在以外包方式从事生产建设和设施设备安装、维修等项目作业过程中,屡屡引发事故,外包施工安全管理不到位问题十分突出,暴露出发包、承包、监管等环节还存在盲区漏洞。高邮市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全面加强外包作业过程安全管控,完善管理制度,落实安全责任,切实扭转当前外包作业事故易发多发局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范标准,结合该市工作实际,特别制定了《企业外包作业实施流程化安全管理办法》。
《企业外包作业实施流程化安全管理办法》围绕企业外包作业实施过程,主要从备案登记、资格审查、作业审批、进场审核、现场管理等五个方面明确安全管理要求。在备案登记方面,规定凡是涉及外包施工作业行为的发包单位,要第一时间向所属地政府安监部门申报本单位外包施工作业计划并填写企业外包作业备案单。对未按要求进行报告的企业,一律先约谈后实施重点监管。在资格审查方面,明确属地政府安监部门接到备案申报后组织相关部门要会同企业严格审核外包企业资质,确保外包企业具备国家法规和企业外包工程要求的相应资质,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不予以登记备案,企业不得签订承包合同或解除承包合同。严禁对承包工程进行非法分包、转包,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工程项目发包给个人。在作业审批方面,严格要求发包企业要督促外包企业严格审批程序,进行爆破、吊装、动火、钻探、高空、进入受限空间等危险作业,要严格落实“作业票”管理制度,在可能发生火灾、爆炸、触电、高处坠落、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烧烫伤等事故的危险场所进行作业,要事先制定安全措施,配齐安全防护用品,并经发包单位审核等。在进场审核方面,明确要求发包单位要把好外包作业人员进场作业安全关,严格做到“五个一律”,即未与承包单位(分包单位)签订安全管理协议的一律不得进场,未经专项安全教育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一律不得进场,未取得相关安全资格证书的一律不得进场,未按标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的一律不得进场,未穿戴安全防护用品的一律不得进场。在现场管理方面,要求严格执行“五个必须”,即必须编制安全作业规程、施工方案,必须全面开展1 次安全风险辨识,必须开展安全技术交底,必须严格落实作业审批制度,必须建立作业现场统一协调、管理机制。并要求严格落实负责人现场带班制度,建立单位负责人带班考勤档案。刘生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