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湖发放司法救助金90万元温暖46个家庭
日期:12-27
本报讯 “谢谢法院伸手援助,让我们感受到司法的温暖!”日前,金湖县法院举行司法救助金集中发放仪式,此次发放救助金共36.2万元,惠及26名生活困难的救助对象,领到救助金的他们心里倍感温暖。
本次救助对象吕某为一起交通事故受害人。经金湖法院审理,判决肇事人陈某支付吕某各项损失赔偿14万余元。然而,在案件执行过程中,该院查明,陈某系残疾人,其妻子身患癌症,除了一套48平方米的住房外再无其他财产,家庭极为困难。而吕某因涉案事故受伤致残,家庭无固定收入来源。为此,根据救助对象申请,该院经审查认为,符合司法救助规定的相关条件,决定给予吕某发放5万元司法救助金。
救助对象宋某(在校学生),父母离异,经该院判决,宋某随其父亲生活,其母亲承担抚养费。之后其母亲未给付抚养费,且下落不明,该院穷尽执行措施,未查找到其母亲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时隔不久,其父亲又患尿毒症去世,宋某靠爷爷有限的退休金维持生活和学业。鉴于宋某的特殊情况,该院本次向其发放了3000元司法救助金。据了解,该院已连续5年对其实施司法救助。
据了解,今年以来,该院累计向46名案件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90.7万元。救助对象包括道交事故赔偿、少儿抚养费、追索劳动报酬等涉民生案件生活困难当事人,让他们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伍晓伟 胡玲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