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城法院 积极探索涉党政机关案件“零强制执行”
日期:12-27
本报讯 党政机关作为特殊主体,拒不履行法律义务,不仅损伤司法公信力,更损害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宿迁市宿城区法院积极探索涉党政机关“零强制执行”工作机制,研究出台《关于全面构建涉党政机关案件“零强制执行”工作机制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全力推动党政机关履行法院生效判决。
构建“立审执”全流程督促机制。明确各部门与承办法官的层级责任,同时将各重要节点信息及时报告本院院长和属地党委、党委政法委,统筹推进案件解决;判前充分沟通,在涉及党政机关作为被告立案时进行特殊标注,将涉党政机关案件纳入“六类案件”管理,实行要案简报,全流程推进案件靠前协调解决,积极争取在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和党委政法委统筹协调下推进案件协调解决、自动履行;判后发出预警,涉党政机关案件,按照“谁承办、谁动员、谁预警”原则,做到“每案必提醒、每案必动员、每案必预警”,合理确定履行期限,明确承办法宫应至少在履行期限届满前七日和履行期限届满后七日通过电话沟通、上门回访、短信等方式,对相关党政机关予以预警、动员、提示,督促履行;做好善意执行,执行立案后,及时发送《信用惩戒风险提示》,告知不履行义务将面临的法律风险,积极引导和督促案涉党政机关自动履行。对一些重大案件,必要时可以向党委政府专题汇报,强化跟踪、督办,明确清理时间节点及工作要求,敦促相关党政机关限期履行义务。
2020年以来,宿城区党政机关无一案件作为被执行人进入强制执行程序,所有案件均在审理或判决后执行前和解或履行完毕。(沈金龙 朱来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