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上午9时许,无锡市惠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钱桥农贸市场里的某鲜肉摊开具了首张“生鲜灯”的处罚决定书。
经查,钱桥农贸市场某鲜肉摊使用的“生鲜灯”,不符合《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二款“禁止通过可变可控光源调节颜色应付检查,在实际销售时改变食用农产品感官性状的行为”的规定,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惠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其给予警告。华碧莲